日前,在深交所向證券公司發布的《會員持續開展創業板市場投資者適當性管理業務指引》中提出券商應加強創業板公司退市風險提示。對此,業內人士認為,提前警示投資者注意創業板的巨大退市風險非常必要,但更重要的是盡快推出創業板退市制度。
“創業板運行一年了,而且也比較平穩,應該是明確退市制度細則的時候了”記者采訪的一家券商投行負責人表示,創業板實施直接退市后,將會對創業板公司形成強烈的刺激動力,對他們加強公司治理的經營動作有很大的好處,因為一旦他們在經營管理中出現松懈,極可能導致公司退市。
上述人士指出,目前創業板沒有歷史遺留問題和包袱,有必要且有條件盡快建立直接退市制度,這樣不僅可以杜絕殼資源惡性炒作現象,減少相關內幕交易和市場操縱,而且也有助于提升創業板上市公司的質量。
“創業板的退市制度的推出要綜合考慮。既要考慮到創業板的未來發展,也要考慮到創業板的投資風險,這兩者之間如何平衡是首要考慮的問題。”英大證券研究所所長李大霄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目前很多投資者對退市可能還沒有這個風險概念,所以創業板市場的投資風險是比較大的,雖然政府一再說“投資有風險,投資需謹慎”,但還有很多投資者并不理解這句話。投資者必須增強創業板公司退市的風險意識。因此,他認為創業板退市制度應穩健推出。
記者日前從相關部門了解到,目前證監會和交易所對創業板退市制度正在緊鑼密鼓的進行相關設計和研究。目前正在有序推進,整個程序還在研究、反復認證中。根據深交所之前公布的《創業板上市規則》,創業板退市制度比主板更嚴格,與現有主板的退市規則相比,創業板的退市標準概括起來主要有三個特點:“多元標準、直接退市、快速程序”。
深圳證券交易所理事長陳東征日前也表示,創業板運行已滿一年,綜合各個方面,盡快推出創業板退市制度的細則的內在需求日益迫切。目前,創業板市場估值水平相對較高,既有其市場特殊性,投資者預期的因素,也有部分投資者對風險認識不足,非理性跟風炒作的因素,與主板和中小企業板相比,創業板客觀的相對高風險的特征從創業板2010年的業績報告表現來看,分化已初現端倪。因此,盡快推出創業板退市制度的細則,將有利于防范市場風險,提高創業板上市公司的整體質量,為創業板市場的長遠健康發展奠定更為堅實的基礎。
銀河證券首席經濟學家左小蕾則表示,退市制度是兩個方面的問題,一是監管層要堅決執行,不執行、猶猶豫豫就搞不成;二是上市時要跟投資者說清楚,不用在退市后出現各種情緒化的反應,要能承受可能發生的風險,當然對于公司來說,如果退市了,也要對投資者負責任,企業不能上市圈錢之后退市走人。 (記者 侯捷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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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王安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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