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據知情人士向中國證券報記者透露,上海新望聞達律師事務所宋一欣律師日前已向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市監獄局,提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要求提供黃光裕、許鐘民的服刑所在單位及相關地址,以及杜鵑緩刑管制期間的聯系地址。
據悉,根據《證券法》的規定和2007年5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奚曉明副院長在全國民商事會議上的講話精神,投資者因內幕交易而對侵權行為人提起的民事訴訟,相關人民法院應當受理。目前,許多中關村投資者符合黃光裕內幕交易民事賠償案的條件,并要求起訴黃光裕等人。但鑒于黃光裕、許鐘民仍在監獄內服刑,杜鵑被判緩刑而處于司法管制狀態,而投資者在起訴時因不知該3人的送達地址,存在無法送達的問題或法院不予立案的可能。
據了解,2010年8月30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對黃光裕案進行二審宣判,黃光裕三罪并罰被判十四年以及罰沒8億元人民幣的判決維持不變。此前,在今年的5月18日,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以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罪,判處北京中關村科技發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長許鐘民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億元。
宋一欣律師表示,因內幕交易受到權益受損的投資者,都可以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民事賠償訴訟,投資損失包括投資差額損失、印花稅、傭金及利息,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確定2007年4月27日至2008年5月7日為內幕交易實施日。訴訟時效截止日為2012年8月30日。符合條件的投資者為:2007年4月27日至2008年5月7日間曾經持有過中關村(000931)股票并存在虧損的投資者,均可起訴。(陳瑩瑩)
參與互動(0) | 【編輯:王文舉】 |
Copyright ©1999-2025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