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遲近一年后,針對長城和景順長城老鼠倉基金經理的判罰終于姍姍來遲。據記者了解,在昨日舉行的證監會媒體見面會上,證監會通報了涂強、劉海和韓剛三名基金經理違法違規處理情況。其中,韓剛移交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這也是目前國內首例被追究刑事責任的基金經理。
同為“老鼠倉”基金經理,三位所受處罰輕重各異。在昨日的通報會上,證監會宣布,景順長城基金經理涂強被取消基金從業資格,除沒收違法所得外,另罰款200萬元,并終身禁入市場。長城基金公司基金經理劉海被取消基金從業資格,沒收違法所得外罰款50萬元,并罰三年禁入市場。同樣在長城基金擔任基金經理的韓剛則被依法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業內人士判斷認為,劉海所受處罰最輕,這可能與之前擔任貨幣基金經理、管理的基金以票據債券為主有關;身為股票型基金經理的韓剛則嚴重得多,其所管理的基金皆為權益類產品,且已做到了研究部副總經理,手握實權,其管理的公募產品可能與其老鼠倉賬戶有著利益關系;涂強之所以被罰款200萬元可能因為,坊間傳言在檢查中,涂強電腦中有大量交易個人賬戶股票的痕跡,市值“超億元”。
據悉,涂強自2006年9月18日擔任動力平衡基金基金經理一職期間,操縱其親屬趙某、王某開立賬戶,先于或同步于其管理的基金買賣相同個股,涉及浦發銀行等23只股票。
不過,此次判罰最值得關注的還是首個被追求刑事責任的韓剛。
記者了解到,盡管老鼠倉基金經理早有“先來者”。不過最初上投摩根的唐建和南方基金王黎敏并未被追究刑事責任,只是被禁終身進入市場外加罰款。
直至2009年2月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七)》首次將“老鼠倉”規定為犯罪行為。根據證監會通報的結果,韓剛被移交公安機關,一旦其違規行為屬實,將可能成為進入《刑法》程序的第一個“老鼠倉”經理。
“‘老鼠倉’事件不僅讓基民收益受損,也讓兩家基金公司自去年開始就一蹶不振。”業內某資深分析師對記者分析,在同期其他基金公司紛紛在證監會五條通道申報產品之時,身背“老鼠倉”事件影響的基金公司舉步維艱。
截稿前,記者在證監會上周公布的基金募集核準審核表上看到,長城基金已于9月2日上報了一只中小盤股票型基金,這也意味著之前他們早已獲悉處理結果。(胡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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