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于新基金發行應遵循“市場選擇”的考慮,延期發行這一“人為手段”可能被叫停。證券時報記者從可靠渠道獲悉,盡管近期有2只基金剛剛延長了募集期,但監管層“原則上不延長發行期限”的思路不變。
多位業內人士認為,這是基金發行制度市場化改革的方向之一。不許新基金延期發行,一方面可以防止基金公司為了多發行新基金而不切實際地申報;另一方面,能更有效地反映投資者的理性選擇。“由于不延期發行導致新基金規模不夠、無法成立,也可以促進行業的有效競爭。”
有基金公司市場人士擔心,在新基金可以延期募集的情況下,仍然有規模在2億份左右的袖珍基金出現,如果延期發行的口子被卡住,會不會出現新基金無法成立的局面?
“這要尊重市場和投資者的選擇,如果說真出現這種情況,恰恰印證了基金發行的完全市場化方向。”一位接近監管層的人士說。
“與其硬撐場面勉強成立,不如不成立,以免在面臨清盤時給投資人造成更大的損失。”上海一位基金經理說,不成立僅需要向投資人退款,而清盤則會將賬面損失變為實際損失。
深圳一位基金公司市場部負責人則認為,不太可能出現新基金在發行期就流產的情況。按照相關規定,新基金應該在拿到證監會批文之日起6個月內進行募集。“即使今后對首募期限進行一刀切的限制,基金公司仍可在6個月內選擇市場環境較好的時候發行,或者在渠道多打‘提前量’,提前宣傳和預約銷售,變相拉長募集期。”他說,基金公司還可以通過幫忙資金贊助等方式拉抬新基金首募規模。
事實上,監管層對基金發行制度市場化改革早現端倪。從今年1月1日起實施的《關于進一步優化基金審核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不僅要求不同類別的基金可以分別排隊、等待審核,還要求基金公司不能盲目攀比,不要為了多發行新基金而不切實際地申報,基金開始募集后,原則上不得再延長募集期限。此外,年初,中國證券業協會在北京召集基金公司和銷售機構負責人進行銷售管理培訓時也警示說,今年新基金發行期可能難以延長,基金公司要做好充分準備,制定應急預案以應對新基金無法成立的極端情況。(木 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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