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洛陽6月4日電 (記者 周梅媛 通訊員 李惠民)云南一男子與同鄉少女合作,在河南宜陽縣,以結婚為名義騙取彩禮錢36000元。少女婚后20天伺機逃跑未遂,為了自保,向警方舉報同伙,稱自己“被拐賣”。日前,當地法院經過審理,判處該男子有期徒刑2年,并處罰金4萬元。
去年5月,云南省西盟佤族自治縣35歲的農民水魯,與18歲少女鄧霞(化名,另案處理)等人預謀以騙婚的形式騙取錢財,眾人分肥。水魯讓鄧霞化名葉四里,扮作他的表妹,經人介紹,“嫁給”河南宜陽縣一村民的董林,索要36000元彩禮。鄧霞婚后在董家待了20天,伺機逃跑未遂,便向當地警方舉報同伙,稱自己“被拐賣”。警方查清事實,收審鄧霞,稍后,水魯也自首。
宜陽法院審理認為,水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取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公民合法財物,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判處水魯有期徒刑2年,并處罰金4萬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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