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武漢市黃陂區李集街某村的村支書王路(化名),隆重舉行了為母遷墳儀式。在清明時節,為逝去的老人遷墳本來無可厚非,但新墓地占地100多平方米,引來當地村民的質疑。
昨日中午,記者趕到該村,經村民指引,找到王路為母親新修的墓地。該墓地依山傍水,四周砌起了圍墻。墓碑和基座是用大理石、漢白玉等做成的(如右圖)。
一些村民說:“子女為父母行孝是應該的,但身為村支書,占用100多平方米的土地為母親修墓,浪費了土地。如果有關部門不管此事,今后會有更多的人效仿。”
對村民的說法,王路解釋稱,他們兄弟姐妹一共有7人,現在除他以外,其他幾人都在上海生活。他母親去世多年,原來的墓地在離家較遠的山上,因其他幾個兄弟嫌路遠,就有了新修母親墓地的想法。這次修墓,總共花了8000多元,費用全是他的兄弟出的。所用的土地是與本家的一名堂叔置換的,并沒有占用其他村民的土地。《湖北省殯葬管理條例》規定,埋葬骨灰的單人墓或雙人合葬墓占地面積不得超過1平方米。在土葬區內,安葬單人遺體占地不得超過4平方米,雙人墓不得超過6平方米。武漢市民政局社會福利和社會事務處有關負責人稱,王路的做法明顯違規。 (楚天都市報) (記者姬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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