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吃年夜飯限時能接受嗎?
話題背景
店家規定你的年夜飯一個半小時吃完,你好受嗎?這可不是假設。春節臨近,年夜飯預訂據說很難了,以致在不少城市出現了限定用餐時間的新規矩。據報道,在北京、成都、杭州、福州、南京等地,出現了分時段預定就餐的策略,客人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就餐完畢、買單清場。
今年過年你在哪里吃年夜飯?如果你在酒樓吃年夜飯,能接受這樣的規定嗎?如何規范市場行為和維護消費者權益?1月29日下午,第197期《你說話吧》走進“五星級農莊”百果園,40余位市民、網友游園之后,共聚一堂,就上述話題展開了熱烈討論。(長沙)市旅游局、市商務局相關負責人,以及來自餐飲企業和休閑農莊的代表,參加現場討論。
場外調查
團年飯關鍵是要吃得開心
鄭龍(自由職業者):我家以前都是在家里吃團年飯,現在變成了到外面一邊吃一邊談。現在城里人的消費能力越來越強了,不管你是到哪里吃年夜飯,酒家也好,賓館也好,農家樂也好,自己家里也好,關鍵是要吃得開心。
徐大山(寶南街社區居民):我們家原來也是在外面吃,現在跟兄弟姊妹一起商量了,今年在家里做年夜飯。如果團年飯在酒家吃還限制時間的話,那是酒家、商家侵犯了消費者的權益,破壞了家庭聚會的和諧氣氛。如果商家要硬性規定的話,消費者肯定會不高興。
麓山大蝦(網友):酒樓年夜飯預訂爆滿,我不想去湊這個熱鬧,但在自己家里搞又嫌麻煩,怎么辦呢?我想明白了,今年的年夜飯,全家奔農家樂去,長沙城郊的農家樂食宿條件都不錯,我今年又新買了汽車,到農家樂去過一個“準農家新年”,興許別有一番風味呢!
謝浮名(星辰在線“你說話吧”論壇版主):記得我們小時候,家家戶戶在火爐上架個桌子,到了除夕夜,沒把年夜飯端上來的時候,就嗑瓜子,喝點小酒,然后再圍在一起吃年夜飯,盡情享受這種悠然的快樂。現在這個年夜飯到店子里面吃,如果還被限制了時間,定然會讓人感覺不痛快。
現場熱議
“限時”是霸王條款,有趁火打劫的味道
一清二白(網友):吃限時的年夜飯,在嘀嘀嗒嗒時鐘的急催之下,吃起來能有好滋味嗎?我堅決反對!
陳國斌(井灣子社區居民):這規定像是一個霸王條款。春節是中國傳統大節,一家人團聚吃團年飯,是中國幾千年的傳統過法。隨著時代改變,一些人荷包里充足些了,就想到賓館、酒樓吃年夜飯。本來是快快樂樂,熱熱鬧鬧的,如果硬是要在一個半小時或兩個小時,把這個年夜飯吃完,那就大煞風景了。商家的這個規定太愚蠢,賺了眼前這幾個錢,說不定就砸了招牌!
武海亮(中南大學碩士):這個年夜飯限時,就跟不允許顧客自帶酒水一樣,都是霸王條款。雖然有一些酒店不會強制顧客清場走人,但它畢竟有一個心理暗示,讓人覺得很不舒服。
鄭龍:我不贊成這個規定,消費者除了消費這頓飯,還有商家的服務態度、環境等。如果顧客的心情受到影響,大過年的時候留下一個陰影,他以后還會光顧你這里嗎?年夜飯并不是只為了吃這頓飯,它的本質是為了讓一家人團圓。商家提供年夜飯服務,就要讓顧客有一個家的感覺,這才是商家推出年夜飯服務時應該重點考慮的。
十七品官(網友):且不說“顧客是上帝”是某些商家的口頭禪。《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更是明確規定,公民有公平交易的權利。消費者到酒樓吃年夜飯,他們與酒樓之間就是消費關系,酒樓理應為他們提供優質服務。酒樓把一年中最放松的年夜飯時間變得緊張兮兮,顯然是霸王條款。
楊光輝(華銘實業職員):我對限時的規定明確反對,這讓我感覺很不舒服。今年我就在家里吃。當然,別的消費者愿意接受這種約束,也管不了。我們現在為了拉動這個內需,吃的都是“愛國飯”,作為商家,也應站到一定的高度,把消費者利益放在第一。而作為消費者來講,只要店家什么都做得好讓我們滿意的話,我還有紅包給你的。何必要出這么個規定,讓大家都不高興呢。
沈明明(舟舟文具業主):限時是很不現實的。套用一句網絡語言“年夜飯不是一個傳說,我是來享受的。”商家把限時提出來,讓消費者覺得不舒服。我建議商家可以把超過一定時間的年夜飯價格提高,你吃很長時間可以,但要多付錢,如果說我們被硬性退場的話,我雖然不會跟你打架,但是我不會再來你這家店,我會給你做負面宣傳。
劉曉軍(田家炳中學教師):我覺得這個規定比較雷人。雖說中國有句俗語:周瑜打黃蓋,一個愿打一個愿挨。我事先給你了說這個規矩,你愿意來你就來,你不愿意就算了。但是吃年夜飯畢竟是一次歡樂祥和的大餐,一年也就一次,我建議各位年夜飯還是回家吃。
何止(網友):商家不要讓我們的年夜飯變成“年夜煩”,本來我一頓飯只吃一個小時,現在我還非得吃兩個小時才覺得劃得來啊。或者我年夜飯吃的時間長,那兩個小時肯定沒有吃好,回頭得找你算賬。
快雪時晴(網友):酒家推出年夜飯限時這件事,說白了是特定時期買方市場與賣方市場的關系發生了轉換。到了除夕這一天訂年夜飯的多了,它就成了賣方市場了,店老板為了多賺幾個,就搞什么限時用餐,這是趁火打劫啊!這推出限時用餐的始作俑者,說不定還在為自己的創新自鳴得意呢,其實是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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