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半年來,公證處辦理了多少夫妻財產公證?”
令記者想不到的是,這個貌似簡單的問題著實難住了北京和上海多家公證機構的負責人。
北京市方正公證處主任王士剛向記者解釋說:“夫妻財產公證不是單列項,而是屬于民事協議公證的范疇,所以可能各家公證處都很難立刻拿出相關的統計數據。”
中國公證協會會長段正坤此前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辦理夫妻財產公證是一件值得倡導的事,是人們法制觀念、法治意識增強的表現。
實際上,早在2008年7月,中國公證協會就發布了《辦理夫妻財產約定協議的指導意見》,就婚前財產公證以及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之間的財產約定公證如何辦理作出指導。
曾經被視為新鮮事物的夫妻財產公證,現狀究竟如何?近日,記者選擇北京、上海兩地進行了調查。
來咨詢的多辦公證的少
這天一大早,家住北京市朝陽區的何先生就來到公證處詢問辦理夫妻財產公證的事。等公證人員告訴他需要通知其配偶一起來的時候,何先生馬上不說話了,默默地離開了公證處。
“許多人以為財產公證只需自己一人同意就可以悄悄地辦理了,等公證人員把公證條件一說,好多人都嚇走了。”上海市松江公證處主任顧海元解釋說。
記者從上海市閔行公證處了解到,每天都有許多人來咨詢夫妻財產公證,但最后真正辦理這項業務的特別少。不過,父母替子女來打聽情況的比較多。
“雖然沒有準確數據,但由于這種公證具有特殊性,總量又特別少,因此,在我印象中,我們公證處每個月可能平均辦一兩件,所占比例很小。”王士剛言之鑿鑿。
顧海元也認為,此類公證數量比較少,基本不成什么比例。“我們一年總共要辦兩萬多件公證,而夫妻財產公證幾乎是以個位數計的。”
通常針對特定事項公證
秦某和張某是一對再婚夫妻,婚后不久,秦某將她的一對子女帶到現在的家中生活。今年8月,夫妻在婚后財產上約定:張某婚前的一處房產將無償贈與秦某,房產歸秦某個人所有,夫妻一起經商,所獲收益、所置房產均為夫妻共同所有,為婚后共同財產。
據了解,像秦某和張某這樣的再婚夫婦是夫妻財產公證的主力軍。為避免婚后各自子女在財產問題上發生糾紛,再婚夫婦更愿意對財產進行公證。
實踐中,辦理夫妻財產公證通常是針對某些特定的事項,很少有夫妻雙方就全部財產進行公證的。記者從北京市各公證處了解到,在夫妻財產公證中,數量增長最快的是房產權屬公證,其次是涉外婚姻公證。
“一般來講,涉外婚姻公證約定的內容通常非常詳細,動輒十幾頁、二十幾頁,內容甚至涉及孩子生病的時候該由誰帶著去看病,誰來付費等。”王士剛說。
礙于面子不愿主動提出
“80后”女孩小王很快就要結婚了,可有件事兒讓她犯了難。未來的老公是外地人,家境又一般,那套130平方米的婚房是她父母幫著交的首付。由于房子的產權證沒能趕在他們結婚前辦下來,為了穩妥起見,父母一再催促她去做婚前財產公證,可她就是開不了口。
小王告訴記者,一向以為自己很時尚、很前衛,事到臨頭才知道,主動提出這個事情有多難。
據2008年底的《中國青年權益狀況報告》顯示,94%的青年能理解或接受婚前財產公證。
“如果對方提出來了,我能理解也能接受,可我不會主動去提。”法律專業出身的馬先生說,“如果大家都是理解或接受的被動一方,那誰去主動提出做這樣的公證?”
一位資深公證員向記者透露:“做婚前財產公證的很少,而且主要是老年人和再婚的,年輕人反而不做。老年人再婚主要是應雙方子女的要求,要把各自的財產分清楚,防止將來出現麻煩。”
對于夫妻財產公證,王士剛認為,夫妻財產公證不可能在我國大行其道,因為“中國更強調家庭,更強調融合”。
在顧海元看來,夫妻財產公證的增長是相對的,在我國形成普遍認同還有一段很長的時間。本報記者 張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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