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識軍隊中的高官,能往軍校里送學生,畢業后享受副連級待遇等。開封縣國稅局公務員張松年伙同妻子李平、妻弟李某頻頻向熟人開出誘人條件。3年的時間里,先后從5名學生家長手中騙取錢財95萬元。昨日,記者從開封縣法院獲悉,法院一審以詐騙罪分別判處張松年、李平有期徒刑11年,并各處罰金1萬元。
騙的都是親朋好友
現年47歲的張松年曾是開封縣國稅局的一名國家公務員,妻子李平在該縣一家醫院上班。該縣的段某與張松年夫婦關系比較近,其兒子是張松年的“干兒子”。2003年,段某的女兒段小玉(化名)從鄭州一所中專學校畢業。一天,張松年叫段某陪著從北京回來的內弟李某吃飯,吃飯過程中,段某談到女兒畢業工作安置的事情,李稱“在北京認識個部隊里的老石,能讓孩子到軍校里上學,畢業后有軍籍,發正規畢業證書,享受副連級待遇”。后來,段從銀行打了10萬元到李某的賬戶上,李答應將段小玉安排到北京一家軍校上學。
2004年9月中旬,段小玉真的來到了這家軍校上學。2006年6月,段小玉畢業。畢業時,段小玉才知道,“自己上的學校其實是這家軍校的培訓部,不僅不能轉軍籍,連個正規的畢業證也沒有”。
“白白浪費了女兒好幾年時間”,段某后悔不已。而在上學期間,李某還多次找到段小玉,稱再花20萬元錢,可以給她轉軍籍和辦理北京身份證,但覺得要錢多、害怕被騙,段某拒絕了。
“忽悠”領導更不手軟
除了親朋好友外,張松年還“忽悠”住了他的領導。2004年1月,張松年找到時任開封縣國稅局一主要領導宋某,告訴他,內弟李某在北京認識幾個將軍,有上軍校的指標,可以讓宋某的兒子去上軍校。
2004年6月,宋某的妻子根據張松年的妻子李平提供的賬戶匯過去8萬塊錢。2004年9月,在張松年的陪同下,宋某帶著孩子來到了北京一家軍校。張松年、李平夫婦和李某以轉學、轉軍籍等為由從宋某處共索要走31萬元。
后來,宋從這家軍校了解到,兒子上的并不是正規的軍校,而是該校的訓練部(地方生部),在那里上學,完全是自費的,畢業后學校不負責分配,學生自謀職業,任何人都可以去那兒上學,只要拿錢,根本不需要托關系。
“安排”的是軍校地方部
除了段某和宋某外,張松年夫婦打著“幫忙上軍校”的旗號,騙取張某、秦某、盧某等熟人錢物,共計95萬元。除盧某看出“貓兒膩”,未讓孩子去念書,最后要回被騙的16萬元外,其余被害人的錢均未退還。
幾位被害人大多是覺得孩子成績不好或者工作不好找,輕信“上軍校、安排工作”的謊言,孩子進入的是軍校的地方部或培訓部,不僅不能轉軍籍,畢業證也不能在教育部電子注冊,往往是既花費了金錢,又耽誤了孩子的時間。
去年12月5日和今年3月14日,張松年及妻子李平被公安機關因涉嫌詐騙罪逮捕。開封縣檢察院對兩人提起公訴,指控張松年、李平夫婦伙同李平之弟李某(在逃)等人以給張某、秦某、盧某等5人的孩子介紹上軍校為名,共騙取上述受害人現金95萬余元,后被害人多次找到張松年夫婦要求退錢,張松年夫婦將盧某被騙的16萬退還,其余被害人的錢均未退還。
今年8月26日,開封縣法院開庭審結此案。法院一審判決,因犯詐騙罪,判處張松年、李平有期徒刑各11年,并各處罰金1萬元。目前兩人已提起上訴。
高價上軍校肯定是騙局
當前,正是一年一度的軍校招生工作全面展開之際。而每當這個時候,總有一些不法分子打著各種各樣的旗號,蒙騙考生和家長,詐取錢財。他們有的盜用軍事院校名義偽造“錄取通知書”,有的謊稱握有“內部招生指標”,有的冒充軍隊人員甚至領導干部,以招生為名騙取錢財。對此,河南大學招生辦副主任趙樹宏提醒想上軍校的學生及其家長:
1.國防生招生計劃由教育部和解放軍總政治部聯合下達,面向社會公布,不存在所謂的“內部招生指標”和“計劃外招生指標”。
2.國防生在校學習期間是地方大學生,不是現役軍人,錄取時不辦理“入伍通知”和“軍籍卡”。
3.國防生招生不向考生和家長收取任何費用,只有當其入學后,才按相關規定向高校繳納部分學費和雜費。
4.國防生只招收普通中學應屆高中畢業生,須填報國防生志愿,且必須參加全國統考,成績達到報考院校規定的錄取分數線,并通過省軍區系統組織的政審、面試和體檢后,才能最終錄取。凡是收取“報名費”、“中介費”、“贊助費”,或揚言花幾萬元、甚至十幾萬元就能讓考生錄為國防生的,肯定是騙局。記者尚杰韓景瑋谷武民實習生劉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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