夾江縣左先生昨日向本報投訴:他20日去辦理離婚手續,有個私人機構幫忙填了張表,“簡直太黑了,總共不到200字就收取了200元服務費,還是物價局核準了的。”
20日,左先生夫婦去夾江縣民政局婚姻服務中心辦理離婚登記。走進服務中心,說明事由,工作人員手一指,讓他們去旁邊的辦公室辦理手續。左先生夫婦來到所指地,講明原委后,工作人員拿了張《離婚協議表》,一邊詢問左先生夫婦倆姓名等情況,一邊填寫。完了后說:“好了,交200元服務費。”
左先生一愣:“你事先沒說過要收費呀!”一看表格,總共填寫了不到200字。“這么貴?哪里規定的?”工作人員答復很干脆:“縣物價局核準的,200-300元/次的標準,沒問題哈。”左先生很不情愿地交了費拿到發票。
雖然發票上寫明收費項目為“離婚服務費”,蓋有“夾江縣情緣婚姻服務所”的公章,但左先生懷疑此為私人辦理機構。“可是,民政局的服務中心工作人員為什么讓我去那里辦手續?還有,服務所的人填好表后才說要收費,這明明就是欺詐嘛!”他懷疑這兩邊有“打套拳收費”之嫌。
左先生打電話問縣物價局,被告知:“這是2000年核準的收費標準。”物價局收費股工作人員說,國家規定的辦理結婚離婚手續,收取的工本費一律都是9元。2000年核準的該項目收費標準,包括拍照、復印、填表等全套服務,“這項收費是非強制性的,必須自愿。”
目前,夾江縣物價局正展開調查。(華西都市報)
Copyright ©1999-2025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