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廣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就“6·28”黃埔交警大隊交警肇事一事,向媒體通報了初步調查情況。據悉,當事交警范某已被停職調查。“6·28”交警肇事案留下不少疑點,但廣州交警均沒有正面回應。
交警午夜飛車撞飛騎車者
6月28日凌晨,廣州黃埔區石化路發生一宗嚴重交通事故,一輛急速行駛的小車將一輛電單車撞飛,傷者是22歲的揭陽在穗務工人員曾俊杰。目前,曾俊杰仍在中山大學黃埔醫院搶救。據主治醫生透露,曾俊杰被診斷為嚴重顱腦損傷,性命不保已成定局。
家屬事后得知,肇事司機是黃埔交警大隊的一名在編民警。此事一經披露,引發多方關注。
昨日下午5時許,廣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向媒體發來一份通稿,非常簡短,內容如下:6月28日凌晨2時30分,范×駕駛一輛號牌為粵AG555Y號小客車途經石化路由北往南行駛時,與前方由曾×駕駛的無號牌電動自行車后部發生碰撞,造成曾×受傷及車輛損壞的交通事故。
經調查,證實駕駛人范×為黃埔交警大隊民警,事發當時處于休假期間。目前該民警已被停止執行職務接受調查。根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中有關回避的規定,交警支隊依法將該宗事故移交給天河交警大隊進行處理,并由交警支隊偵查大隊協助調查。同時,交警支隊協調醫院等有關部門,對傷者進行全力救治。
家屬很多疑問通稿未作回應
事故發生后,黃埔交警大隊民警陳振榮和曹錫聯到場處理。但此后發生的一些事情,讓傷者家屬感到很疑惑。
據家屬向記者反映,有多位現場目擊者證實,肇事司機是一名交通警察,但到場處理的交警將肇事車暫扣,肇事司機卻被放行。家屬更加不能接受的是,在填寫《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聯系卡》時,出警人員對肇事方的姓名、聯系方式等的資料只字未提。
家屬還質疑:肇事者時隔6小時后,才被安排抽血做酒精檢測,“這樣的檢測在將來案件定性上還有多少價值?”
媒體曾試圖采訪處理事故的出警人員陳振榮和曹錫聯,對其為何沒有如實在《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聯系卡》上填寫肇事者詳細資料和家屬關注的“為何當場將肇事者放行”等問題進行求證,但沒有得到黃埔交警大隊的回應。
對于家屬的這些質疑,昨天市交警支隊的通稿同樣沒有回應,交警支隊負責人只表示,將會實事求是、公平公正地處理該宗交通事故。(記者胡軍、通訊員交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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