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渝中區、南岸區的一幫爺爺奶奶年紀的人,看了電視上曝光“做法事消災”的節目,竟然如法炮制,結伙行騙,甚至不嫌路遠,跑到四川攀枝花作案。昨天,市三中院透露,該院二審判處該團伙5人3年至4年半有期徒刑。
該團伙共有6人,其中一人在逃,另5人被起訴。被起訴的5人中,除一人年齡45歲,其他都在50歲以上,年齡最大的羅永澤已62歲。辦案法官稱他們為“爺爺奶奶級犯罪團伙”。由于羅永澤年齡最大,加之是團伙的“發起人”,頗有些“德高望重”,所以“大師”、“法師”角色往往由他扮演;同伙喊他“洪大師”、“洪教授”。如果行騙成功,就由物色到被騙對象的人和“大師”各自先分10%,剩下的大家均分。
2008年12月15日,羅永澤等6人來到涪陵城區行騙。羅永澤扮“大師”,這叫“坐地”。黎紅英、劉小群負責物色目標,這叫“創點”。代世珍偷聽被騙人的情況并負責調包,這叫“聽崗”。袁成福、余紹香負責放哨,這叫“跟丁”。
次日上午,在涪陵城區高筍塘建涪農貿市場,黎紅英以問路為名,找到老年婦女馬某聊天。就在這時,代世珍、劉小群以路人身份出現,加入聊天,并說哪里哪里有個大師,引起馬某心動。隨后,兩人將馬某帶到“大師”羅永澤處。“大師”掐指一算,說馬的兩個兒子有血光之災,要消災就得聽他的。當馬表示愿意聽從“大師”安排,“大師”就喊她回家取1萬元來“做法事”。在“大師”做法事消災時,同伙的代世珍趁馬某不備,用調包計換走現金。在馬某回家取錢的過程中,袁成福、余紹香尾隨跟蹤,以防馬某報警。
今年1月6日,除劉小群之外的另外5人,前往四川攀枝花市行騙時被警方抓獲。據查,他們是在一次喝茶時,發起這個團伙的。當時,他們聊到最近某電視節目曝光了一種“做法事消災”的騙局,于是決定如法炮制。
法院認為,該案中羅永澤是主犯,所以判其有期徒刑4年6個月;其余4人分別被判處3年至3年半。
法官說案》》
辦案法官陳勝友說,類似騙局,往往都是多人配合作案,作案對象往往是老年人。他提醒市民,一定不要迷信“消災”之類的說法。市民有病應到正規醫院進行醫治,不要相信所謂的“神醫”、“大師”。另外,千萬不能把現金及值錢的財物交給陌生人。一旦發現錢被調包后,應立即報警。 (記者 羅彬 通訊員 楊君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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