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省延安監獄服刑人員史法仁3月6日獄中猝死,死因引起家屬和社會質疑。記者從陜西省有關部門獲悉,陜西省檢察技術鑒定中心27日出示的《法醫學鑒定書》認為,史法仁因冠狀動脈粥樣硬化性心臟病突發,導致心源性猝死。
據陜西省監獄管理局介紹,史法仁的尸體檢驗是3月13日下午2時30分在延安大學附屬醫院太平房,由延安市檢察院和寶塔區檢察院有關工作人員、延安監獄工作人員、史法仁親屬史法周、史法柯共同參加下進行的。法醫通報尸檢情況,認為尸體外表光滑,無外傷,無骨折,排除外界暴力致死,因病致死可能性大;并在三方共同監督下,提取了史法仁的心臟等器官,送往西安交通大學法醫司法鑒定中心進行病理檢驗。
3月26日病理檢驗結果排除史法仁因中毒死亡,通過檢驗發現,史法仁左冠狀動脈病變管腔阻塞超過80%以上,部分心肌纖維斷裂,病變動脈管壁增厚、管腔狹窄并有增生結締組織、壞死物及膽固醇結晶。結合尸檢可見其心臟體積增大,西安交通大學法醫司法鑒定中心分析認為,史法仁因冠狀動脈粥樣硬化性心臟病突發而死亡。
另據延安市檢察院介紹,經延安市市、區兩級人民檢察機關監所監督部門查明,在這起延安監獄服刑人員史法仁死亡事件發生前后,未發現延安監獄警察在刑罰執行過程中有瀆職、失職行為,也未發現監獄其他服刑人員有又犯罪行為。陜西省司法廳、省監獄管理局立即派紀檢監察部門對服刑人員死亡事件進行了調查,未發現監獄警察違紀和瀆職行為。
史法仁1963年4月7日出生,因犯銷售偽劣產品罪被延安市甘泉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8年,2008年4月14日送至延安監獄改造。
據陜西省延安監獄介紹,2009年3月6日1時20分左右,史法仁從宿舍到罪犯衛生員處說胸悶氣短,衛生員檢查他心律脈搏正常,沒有異常情況,史法仁感覺好點后自己回到宿舍休息。早上6點55分,同組服刑人員發現史法仁叫不醒,隨即報告民警并叫來值班醫生,醫生發現史已意識喪失、呼吸脈搏消失,經搶救無效死亡。監獄罪犯醫療防疫站臨床診斷死亡原因為急性心肌梗塞。
3月7日下午死者家屬來到監獄后,對監獄給出猝死的原因不能接受,并提出質疑。3月8日監獄讓家屬看了死亡現場和現場取證的照片以及檢察機關調取的監控錄像。但是他們仍不能接受史法仁猝死的原因,并對當時獄醫診斷是否準確和采取的診治措施是否得當及時提出疑問。
經延安市、區檢察機關建議、說服,死者家屬同意進行尸檢。3月13日,在檢察機關、監獄和死者家屬參加下法醫進行了尸檢。
據記者了解,目前對于服刑人員史法仁在監獄猝死善后事宜正在進一步處理之中。(記者梁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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