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上海一月十八日電(記者 陳靜)涉案金額高達六十六億元人民幣的上海最大網絡賭博案十八日開庭審理,包括二十名被告在內的網絡賭博團伙全部在上海普陀區(qū)人民法院出庭受審。
此案中的網絡賭博團伙包括了上級代理、下級代理、會員、操盤手、賭資交接者等人員,分工十分細致。由于二十名被告對檢察院指控的犯罪皆無異議,法庭對該案采取了普通簡化審程序。
根據(jù)檢方指控,二○○六年八月至二○○七年七月間,被告人錢葆春、鄒軍、劉必清利用他人提供的境外賭博網站開設的網絡賭博賬號,合伙擔任“太陽城”、“新寶”(又名“皇冠”)等賭博網站的代理人。之后三人通過開設和發(fā)放賭博賬號,各自發(fā)展下級代理人或會員參賭,開設網絡賭場,并從有效投注額中按“分成”或者“提成”等方式獲取非法利益。
被告人陳鈞杰的五本記賬記錄顯示,在此短短八個月間,僅通過“太陽城”網接受的投注金額就達六十多億元人民幣,而錢葆春、鄒軍、劉必清三人從“太陽城”、“新寶”兩個網絡賭場中非法所得人民幣達一百六十余萬元。
二○○七年二至三月間,被告人錢葆春、鄒軍、溫翔霖及唐通利又合伙利用“新寶”、“克拉克”、“太陽城”等賭博網站的股東代理賬號,成為賭博網站的代理人,開設網絡賭場。去年五月一日至六月一日間,“新寶”網的投注金額近一點六億元人民幣。
另外,去年四月底起,被告人錢葆春、林興、劉俊、包列及唐通利等人合伙利用“克拉克”賭博網站的股東代理賬號,開設網絡賭場。去年五月一日至二十三日,該賭博網站接受的投注金額超過四點四億元人民幣。
據(jù)被告交代,為更好掌控和管理賭博賬號,錢葆春等人還聘請了專人負責算賬、開設下級賬號、交接賭資等事務。 按照犯罪嫌疑人錢葆春的供述,他作為國內最上級的代理,僅分其中部分利潤,大部分的“利潤”將分到下游。其收入主要來源包括外國賭博網站付給的固定工資、網站贏利提成以及所謂的“返水”,即在賭徒們有效投注后,無論輸贏,作為莊家都會得到賭博公司的紅利,額度通常在投注額的千分之二至千分之五之間。
據(jù)悉,法院將擇日對此案作出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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