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房山區竇店鎮少年鄭巖因敲詐勒索被判6個月有期徒刑——過去的短短19年間,這已是他第二次“失手”。
這還不是他的姑姑鄭會娟唯一焦慮的事。此前和此后,她最為焦慮的是,因為種種原因,沒有戶口的鄭巖及其弟弟鄭重,是兩個法律上不存在的黑戶少年。
19歲少年的生活理應蓬勃向上,緣何他的青春會漸行漸下?戶口及其背后的生存環境,怎樣促成了這一切?記者就此展開了調查。
黑戶少年入獄6個月
“被告人鄭巖犯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近日,房山法院對鄭巖參與的敲詐勒索案進行了宣判。
過去的19年中,鄭巖和警方有過兩次正式接觸。一次是在2004年的一天,因為給偷東西的同伴“把風”,鄭巖被房山竇店派出所抓住。由于年齡小,又是被脅迫去的,且未造成嚴重后果,鄭巖被民警訓誡教育后由姑姑鄭會娟領回家。
第二次是2008年7月22日,因為兩年前的一起敲詐勒索案,鄭巖又“進去了”——2006年6月11日晚7點左右,鄭巖跟著外號“肖老瘦”的一名刑滿釋放人員來到房山區琉璃河鎮“貴然閣”飯店。在這里,肖老瘦向房山人劉某父子索要了5000元現金,因為“劉某此前向警方作證導致肖老瘦被判刑”。
審查鄭巖的案子時,檢察機關發現,鄭巖是個沒有戶口的黑戶少年。也就是說,在法律上,房山區竇店鎮實際上沒有“鄭巖”這個人。
三次錯失的戶口
不僅鄭巖沒有戶口,他的弟弟鄭重(化名)也同樣如此。鄭巖的姑姑鄭會娟表示。
1989年10月底,鄭巖出生前不久,他的父母才領證結婚。由于屬未婚先孕,村里在給了鄭巖父母準生證的同時,要求他們交500元罰款。
“500元并非不能承受,但我哥嫂和村里較勁,覺得憑什么罰錢,便一直沒交這500塊錢,當時也不重視戶口的事情,便沒給孩子上戶口。”鄭會娟說。
機會一次次被錯過。1990年,第三次全國人口普查時,村里沒有戶口的孩子都上了戶口,村里將鄭巖的戶口也報到了民政部門,“但鄭巖的父母不知為什么沒到派出所做戶籍登記。”鄭會娟說。
1991年,鄭巖出生兩年后,弟弟鄭重出生。由于屬于超生,計生部門要求鄭巖父母交8000元罰款。對靠修自行車為生的鄭巖一家來說,這筆錢是不可承受的,所以鄭巖父母態度如常:不交。
鄭會娟說,她曾經提醒過哥嫂,應給孩子上個戶口,但他們當時考慮,鄭巖母親的戶口在河北,按當時戶籍規定,夫妻雙方有一方戶口在外地的,結婚3年后可辦理進京投靠(房山公安分局向記者證實,應為5年)。“我嫂子說,等她結婚滿3年后,大人小孩的戶口一起辦。”
鄭巖、鄭重兩兄弟始終沒有等到這一天。1999年,鄭巖的父親遇車禍身亡。不久,鄭巖的母親離開鄭家,下落不明。
鄭會娟說,2000年人口普查“大赦”黑戶人員時,村里曾通知鄭巖爺爺,但“他不知什么原因沒給登記”。此后,她也曾找到派出所給鄭巖辦戶口,但“因鄭巖母親下落不明,缺少相關手續,所以兄弟二人的戶口問題始終沒有辦”。
打壞了咱家賠不起
1996年,鄭巖上了村里
的小學。這里,并未因戶口的問題而將他拒之門外。
母親離家出走后,鄭巖兄弟二人和爺爺一起生活。姑姑鄭會娟在事實上承擔起了照顧鄭巖哥倆的任務。
鄭會娟稱,在她看來,鄭巖在學校里很不快樂,“無論大孩子小孩子都敢打他,經常鼻青臉腫回家”。之所以挨打,她認為主要是自己的教育,“由于家庭條件差,又沒父母管,鄭巖小時候,我們反復教育他,別和人打架,打壞了咱家賠不起。”
有一次,鄭會娟想看看鄭巖的朋友都是什么人,便鼓勵他把朋友帶回家做客。“他們趁我不在家,將家里凡是能賣的鐵器都偷出去賣了。”
鄭會娟說,鄭巖的朋友們最后一次來做客時,是被鄭巖的爺爺趕出去的——當時,他們在院子里抽鄭巖的耳光,讓他向爺爺要錢。鄭巖爺爺恰巧看到了這一幕,老人揮舞著拐杖,將這群孩子趕了出去。
“鄭巖被打得多了,便學乖了:別人讓干什么就干什么,只要不打他。”鄭會娟說,她始終記得多年前的一個場景:院子外一聲尖厲的口哨過后,鄭巖像條狗一樣竄出院門,等到他再回家時,又是鼻青臉腫。
漸行漸下的青春
2003年,鄭巖從竇店道口中學初中肄業。
“他留過級,在學校里個子大卻總被人欺負,自己不想念了。”鄭會娟說。
離開學校后,身高一米八的鄭巖想出去打工。昔日不被重視的戶口,此刻成了一個不得不正視的問題——鄭會娟說,鄭巖一次次被拒之門外,“戶口本,身份證,所有能證明他身份的東西都沒有,連個保安的工作都找不到,只好在家待著。”
沿著村口那條馬路一直向南走10分鐘,穿過京廣鐵路,走到北京民族大學校園的一處院落內上網——整整一年多,這是閑在家中的鄭巖每天都做的事情。
鄭會娟對此很后悔,“就是在那里,鄭巖學會了抽煙,也認識了日后帶他去敲詐的肖老瘦”。
但鄭會娟始終認為,鄭巖不會干太出格的事,“他膽子小,不會主動惹事,就是自制力差,膽子又太小,別人一脅迫就跟著走了。在家都是他照顧爺爺,臟活累活都他干。”
2004年春節,意識到這些環境對鄭巖產生的不利影響,鄭會娟不滿網吧收留鄭巖,“大鬧了一次網吧,差點把那個網吧砸了”。隨后,她將鄭巖安排到一服裝廠打工。但她很快發現,鄭巖已無心工作,開始“不停地曠工,后來趁師傅上廁所的工夫,他就能跑沒影兒”。工作20多天后,鄭巖徹底離開這家工廠。
今年1月20日左右,扣除之前先行羈押的時間,鄭巖可以刑滿回家。去年11月,和他相依為命的爺爺已經去世,鄭會娟至今還瞞著鄭巖。她計劃:“等鄭巖回來,還得找到他媽,解決他哥倆的戶口問題。”
17歲的弟弟
盡管自己每天和“壞孩子”廝混在一起,但鄭巖嚴禁弟弟跟著他。
鄭會娟說,每次出門時看到弟弟跟在后面,鄭巖都會把弟弟罵走,“他知道自己做的這些不好,不希望弟弟也像他一樣”。
2006年,鄭會娟終于找到了鄭巖的生母。當時,鄭巖的生母回房山竇店派出所開鄭巖父親的死亡證明——只有拿到這張證明,她才可以再次結婚。
聽說鄭巖母親出現后,鄭會娟帶著鄭巖兄弟馬上跑到了河北淶水鄭巖的姥姥家,要求把兩個孩子的戶口跟著生母上到河北,但遭到鄭巖生母的拒絕。見面十分尷尬,場面也很冷淡。
鄭巖母親告訴鄭會娟,在河北當地派出所給鄭巖上戶口需要6000元的人口增容費,但她不愿意出這筆錢,鄭會娟則覺得她起碼該出一半的錢。雙方誰都不讓步,“談判”徹底破裂。鄭會娟只好帶著兩個孩子回到北京。“她可能怕孩子拖累她再嫁吧。”鄭會娟事后分析。
回京后,鄭巖告訴鄭會娟,“二姑,就算我死了我也不再見她(鄭巖生母),大不了一輩子不要戶口!”
真的可以不要戶口嗎?鄭巖的弟弟鄭重現在已不這么想。初二沒上完,他也輟學到飯館打工。老板欺負他沒有身份,把600元的月工資克扣殆盡后,把鄭重辭了;最近當了保安后,領導對他很好,但沒法上保險,始終讓人覺得“心里不踏實”。
鄭會娟說,她曾到派出所詢問戶籍問題,但“對方每次都說必須鄭巖的法定監護人即其母親來辦理”。近日,房山警方告訴記者,如果計生手續齊全(主要是交完罰款的手續),就可為鄭巖兄弟上戶口。
房山檢察院公訴二處處長甄卓稱,去年一年,類似鄭巖這樣的“黑戶”少年犯罪,僅在房山就有5起。
讓鄭會娟心有余悸的是,最近有一天,17歲的鄭重從單位回來和她說,“二姑,你給我辦個假身份證吧,管他違法不違法呢。”
17歲,正是鄭巖跟著肖老瘦去酒樓敲詐的年齡。(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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