轟動一時的深圳珠寶商胡某軋死前妻案有了下文,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上月26日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胡某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同時,法院還作出附帶民事判決,胡某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死亡補償費、被撫養人生活費、喪葬費等60余萬元。
檢察機關指控:2005年2月11日晚,胡某與前妻劉某在所居住小區地下車庫發生爭執,劉某被胡某開的車拖行后摔倒,并被車輪碾過頭面部,當場昏迷。胡某駕車被攔停后回到現場,將劉某送往醫院,但劉某經搶救無效死亡。經法醫鑒定,劉某系被鈍性物體致頭面部重度顱腦損傷死亡。
案發后,深圳市公安局刑偵支隊一副支隊長組織15名刑偵專家,在劉的被殺現場進行了深圳首例系統的模擬殺人現場實驗。實驗結果認為,案件不是過失致人死亡,而是故意犯罪。后警方根據實驗的結論,提請深圳市檢察院以“故意殺人罪”對胡某提起公訴。此后,此案還曾多次開庭并進行相關鑒定。
法院認為,被告人胡某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公訴機關的控罪成立。被告人胡某自動投案,可酌情從輕處罰。被告人胡某因其犯罪行為給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造成的損失依法應當賠償,其符合法律規定的部分法院予以支持。(高靖)
基本案情
根據檢察機關起訴、法院調查,深圳珠寶商人胡加權于2004年10月與妻子劉美伶離婚,但仍住在一起。2005年2月11日晚,胡加權在其住處發現前妻劉美伶有部新手機,便翻找通話資料。兩人由此發生爭執。胡加權于是下樓到停車場,進入其豐田吉普車。劉美伶追至車頭前面,拍打車頭蓋。胡加權不理睬,將汽車退出停車位欲駛離。劉美伶隨即走到駕駛座左側,敲擊車窗玻璃。胡加權邊打電話邊加油,快速駛離。劉美伶被車拖倒,并被車輪軋過頭部,當場昏迷。胡某被攔停,回到現場將劉美伶送往醫院,然后向公安機關自首。劉美伶經搶救無效死亡。經法醫鑒定,系“被鈍性物體致頭面部重度顱腦損傷死亡”。
對于劉美伶的死因,劉的姐姐劉美娜認為是胡加權開車故意將其軋死,而胡則稱是“過失造成劉美伶死亡”。
深圳市公安局專門成立由15名刑偵專家組成的專案組調查此案。經過在案發現場進行深圳首例模擬殺人現場實驗后,深圳市檢察院以故意殺人罪起訴胡加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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