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上午發生在昭通市昭陽區法院執行庭的兇殺案經本報報道后,引起了社會各方的強烈反響。昨日,記者再次走進昭陽區法院深入采訪。
案件發生時一直在現場的執行法官尤復云接受了記者的采訪。他詳細描述了整個案件發生的經過。1996年,作為有婦之夫的徐家貴和作為有夫之婦的農村婦女段天芳發生婚外戀情,第二年生下了女兒小璐。段天芳當時已和丈夫生有一個5歲的兒子。她含辛茹苦把女兒養大,而徐家貴卻一直不承認女兒是自己所生。
去年7月23日,不滿10歲的女孩小璐作為原告向昭陽區法院起訴,要求確認她和被告徐家貴是親生父女關系并履行撫養義務。判決生效后,徐家貴拒不履行,小璐于8月6日向昭陽區法院申請執行。法院即通知雙方當事人于13日上午9時30分到執行庭協商處理。
【調解】“案子執行并不太難”
13日上午9時30分,徐家貴按時來到了執行庭,隨同前來的還有其妻孟某和另外一名婦女。執行法官尤復云和民警李銳耐心地向其宣傳法律法規,要求他能自覺履行判決。“需要執行的金額是2850元,其中2800元是給小璐的撫養費,50元是案件受理費,”在尤復云看來,這個案子的執行并不太難,合情合理,“最有利的保障是,被執行人徐家貴完全有執行能力和執行條件,畢竟小璐是他的親生女兒。”法官們正做著工作,小璐的法定代理人,母親段天芳和其妹妹段天燕也到了。雙方就在執行庭不足30平方米的辦公室里接受調解。
【突然】“事發沒有任何征兆”
也許徐家貴把其妻帶到這樣的環境里根本就是個錯誤,據了解,在小璐狀告徐家貴之前,其妻對丈夫過去的這段婚外戀情并不知情,更不知道丈夫竟然還有一個私生女。徐家貴顯然對自己將要承擔的責任和義務大為惱火,尤復云突然聽見他罵了一句“不要臉!”段天芳立刻反唇相譏:“我是不要臉,跟你勾在一起11年!”這時,徐家貴突然間發了狂,從身上拔出彈簧跳刀沖上去,刺向段天芳,段天燕驚叫著護住姐姐,雙方扭打在一起。尤復云和李銳不顧自身安危,跑上前死死抱住徐家貴,尤復云還試圖用自己的身體去隔開雙方。在聞訊趕來的其他法官和民警的協助下,眾人奪下了徐家貴手中的兇器,并將他制伏。
“事發突然,沒有任何征兆!”尤復云在自己的辦公室里說“如果能預料到雙方可能會發生沖突,我們一定不會讓他們聚在一起!”法官和民警們對段天燕的死和段天芳受重傷悲痛不已。
【警醒】“當庭命案”敲響警鐘
昭陽區市民張先生看了本報昨日的相關報道后憤怒不已,“這樣的惡劣行徑居然發生在法院,簡直令人難以置信。”
昭陽區法院法官王泉對記者談到了職業暴露的問題。當事人來到法院打官司,是為了尋求法律的保護,而法官自身安全的保障問題卻長期被忽視。外出強制執行時,法官可以依賴的只有一根膠木警棍、一副手銬、一頂頭盔,最多再加上一件防彈背心。也就是說,大多數法官,面對兇惡的歹徒時,幾乎都沒有什么防范能力。因此,法官遭暴力抗法的事時有發生。王泉告訴記者,他下鄉去執行判決時,也有過被鐮刀砍、被鋤頭挖、被石頭砸的兇險經歷。
【教訓】法院需要反思和總結
“這樣的事情發生在法院,的確值得我們反思!我們一定要認真總結,吸取教訓!”昭陽區法院院長周映樞坦誠。
巧合的是,案發時,區法院黨委和班子成員正在開會研究怎樣加強法院的安全和保衛的問題。區法院還決定要購買一套必需的安檢設備。案發前幾天,提供這套安檢設備的公司剛好來人考察和洽談。“發生這樣的事情,更是堅定了我們要克服一切困難,盡快引進安檢設備的決心!”周映樞表示。
據了解,昭陽區法院肩負著為90萬人提供法律服務的重任,100多名法官每年辦理的各類案件平均在2000件左右,其中民事案件占到了一半以上。由于財政困難,長期以來,法院面臨著投入不足,辦案經費少等困難。按省高院的相關規定,法院的人均辦案經費應達到兩萬元標準,而目前,昭陽區法院的人均辦案經費只有6000元。有限的一點訴訟費返還,僅能彌補一下養車及后勤保障。
【建議】完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要加強法院的安全保障,不僅要保護來法院打官司的當事人和其他人員,也要保護好法官、民警和其他工作人員,這已經成為社會各方的一個共識。除了在硬件上應加大投入外,還應該采取哪些舉措呢?在采訪中,記者收集到了以下5條建議:
要有立法基礎和政策保障;
要將司法安全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范疇;
要進一步加大法制宣傳教育力度;
法律工作者應提高自我保護意識,加強防范;
法院應進一步完善暴力抗法及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并加強實戰演練。(記者 李昌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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