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墊江縣一位小學教師劉非(化名)在公務員考試中取得了筆試和面試第一名的成績,但由于在2004年曾因生活作風問題受到黨內警告處分,被重慶市渝中區人事局判定其政審不合格而不予錄用。心有不服的劉非向法院起訴,要求撤銷渝中區人事局對其作出的不予錄用行政行為。
重慶市渝中區人民法院近日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駁回了劉非的訴訟請求。然而一紙判決卻未能停止各界對公務員錄用道德標準的熱烈討論。
一次“出軌”招致報考公務員三次被拒錄
2007年下半年,重慶市墊江縣小學教師劉非報考了渝中區大溪溝街道辦事處文秘崗位,取得了筆試、面試總成績第一名,體檢合格。2008年1月,渝中區人事局在政審時發現劉非曾因生活作風問題受過黨內警告處分,隨后向劉非送達了不予錄用的通知,理由為根據《公務員法》的規定,劉非不符合公務員應該“具備良好的品行”這一條件。
據了解,2004年9月,劉非因與一位已婚女同事的生活作風問題,被墊江縣紀委給予黨內警告處分。處分決定被記錄在劉非的個人檔案里。
而此前,劉非曾有過兩次報考公務員的經歷,均取得筆試、面試好成績的他都因為受過處分而未被錄用。
“我在受到處分后已經悔過自新,曾獲得優秀共產黨員、優秀教師等榮譽稱號。渝中區人事局不能因我4年前的一次錯誤行為就判定我現在的品行不良。”多次被拒錄的劉非說,他決定用法律論個究竟。
一紙基于公務員品行的行政判決
今年3月,劉非將渝中區人事局告上法庭,要求法院撤銷人事局對其作出的不予錄用行政行為。4月29日,法院因此案涉及個人隱私進行了不公開審理,雙方在庭審中進行了激烈的辯論。
劉非訴稱,其受到的黨內警告處分已過1年的影響期,且相關法律法規以及招錄簡章并沒有將“受到警告處分”列為招錄公務員的限制性條件,人事部門拒錄他于法無據。同時渝中區人事局對他現實的優秀表現視而不見,否定了他的進步,不符合公務員招錄的公平原則,扼殺了他的前途和未來。此外,他在受到處分后能夠認識和改正錯誤,在生活和工作中均能得到大家贊同,還被評為優秀和先進,4年前的錯誤行為并不能證明現在不具有良好的品行。
渝中區人事局則辯稱,其根據《公務員法》規定公務員應“具備良好的品行”,在查明劉非曾因通奸行為被黨內警告處分的基礎上,認為其不符合公務員的品行要求,遵循錄用公務員應采取擇優錄取原則行使裁量權,作出對其不予錄取的決定是審慎、合法的。
重慶市渝中區人民法院審理認為,公務員是公共權力的行使者,需要良好的公眾形象,應當具有公眾信賴的基礎。劉非取得考試成績第一名,只能反映他當前所具有的知識水平、業務能力等素質相對其他報考人員是優秀的,但不能反映其思想素質、道德品質相對他人也是優秀的。渝中區人事局根據《公務員法》所規定的公務員應當具備的法定條件,遵循擇優錄用的原則作出不予錄用的通知,是符合法律法規的。
引發招錄公務員道德標準的議論
此次由小學教師報考公務員曾因受過處分被拒錄事件所引發的議論,目前并未因法院的一紙判決而停止。這場議論不再僅限于對劉非個人是與非、品行善與惡,而成為關于招錄公務員道德標準的議論。
對這一判決,社會上存在廣泛議論,出現了截然不同的兩種觀點。有些人士對劉非表示同情,認為不能因幾年前的一次錯誤而把人“一棍子打死”。也有許多人對法院的判決表示理解和支持,認為有道德瑕疵的人不適合擔任公務員。
“和幾十年前相比,社會觀念已有所變化。對于從事其他職業的人而言,發生一次‘出軌’后如能悔過自新,也許可以獲得諒解。但對于公務員而言則是事關社會道德底線的問題。如果渝中區人事局被迫接受劉非,讓有道德瑕疵的人成為公務員,將只能樹立一個不正確的標桿,造成社會道德底線的不斷下降。”重慶市公務員馮佳表示。
重慶市社會科學院專家朱藝也表示:“這場訴訟受到公眾的關注是好事。目前社會公眾對公務員的監督和要求,并不是嚴了、多了,而是松了、少了。在公眾的爭論中,普遍得到認可的觀點是公務員應該具備良好的公眾形象和較高的道德水準,這反映出我們國家公民意識的提高。”
記者采訪中感到,劉非是一個勤奮、好學的人,空閑時還在自學一本厚厚的地產經紀類資料。雖然他表示只是“看著玩”,但能感覺到他在尋找新的出路,并借此緩解懊惱、無奈的情緒。他既想再通過訴訟尋找一線機會,但又怕事情越鬧越大,最終于事無補。
重慶市委黨校的一些教授對劉非改過自新的行為表示鼓勵。有一名教授說:“上進的路不止公務員一條,完全可以通過其他途徑積極上進。”(王曉磊 朱薇)
圖片報道 | 更多>> |
|
- [個唱]范范個唱 張韶涵助陣破不和傳言
- [情感]男子街頭菜刀劫持女友
- [電影]《非誠勿擾》片花
- [國際]烏克蘭議員在國會比試拳腳
- [娛樂]庾澄慶說沒與伊能靜離婚
- [星光]小S臺北性感代言
- [八卦]江語晨與周杰倫緋聞成焦點
- [科教]南極科考雪龍船遭遇強氣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