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已經開了發票,交了稅,海口家樂福超市卻17個月沒有給我們結貨款,這不是拿我們供貨商的錢來供其超市運營嗎?”自2006年11月進駐海口家樂福超市以來,供貨商瓊海潭門海島產品加工廠老板裴先生至今沒有拿到一分錢貨款,遠遠超出了合同約定的“60天結款”的時間限制。經多次交涉,此事雖即將得到解決,但對于該超市給裴先生所造成的損失,裴先生表示將追究其責任。
拿貨款要看家樂福“臉色”
據裴先生稱,2006年11月家樂福超市進駐海口南亞廣場,與此同時,其公司瓊海潭門海島產品加工廠進場,銷售海南土特產品,并與超市方簽訂了《商品合同》,合同明確規定,家樂福必須在廠家送貨后的60天內付清貨款。然而,幾個月過去,裴先生的加工廠一分貨款都沒有領到,究其原因,家樂福竟以貨款單上的數額為負數拒絕付款。
裴先生告訴記者,瓊海潭門海島產品加工廠進場以后,進行了一次大規模促銷活動,活動結束以后,部分未銷售完的產品退回了廠家,于是,在家樂福的貨款單記錄上,這部分被退回的產品變成了負數,這成為家樂福拒絕付款的原因,但是到2008年1月份,其公司通過進貨的方式把付款單上的數額全部變成正數以后,家樂福還是拒絕付款,“這種以‘正負數’來衡量是否應付供貨商貨款的方式,合同上并沒有寫明”裴先生對家樂福此舉感到十分不解。
裴先生與其代理的經銷商多次與海口家樂福超市交涉,但該超市各部門都互相推諉,最后竟表示:給經銷商付款不通過海口家樂福,是由廣州總部直接付款,具體付款的時間可以在網上查詢。
裴先生說,他們登陸廣州家樂福網站的時候,不是網站打不開,就是查詢不到,當他們再詢問海口家樂福時,超市表示此事不歸他們管。
“眼看著已經賣出的商品就要收到貨款,結果家樂福突然退貨,貨款單上又成了負數,賣出的貨款又被扣下,我們還是拿不到錢。而至于什么時候進貨,什么時候退貨也是由家樂福來決定,他們只要退貨,貨款單上自然就變成負數,他們也就有理由拒絕付貨款。”裴先生感到很委屈,他說,從未遇見這樣的情況,能不能拿到貨款,竟不取決于自己的貨品賣得好不好,而取決于家樂福貨款單上的數額是正還是負。
2007年5月以后,裴先生所代理的一些土特產生產方因拿不到錢拒絕供貨,只有少數廠家還在繼續供貨。
超市表示月底付款
昨日(4月23日)下午,記者隨裴先生等經銷商來到海口家樂福超市,該超市采購科一負責人在了解到裴先生的情況后,立即將裴先生從進場一直到現在的賬單明細表打印了出來,賬單顯示:瓊海潭門海島產品加工廠凈額24028.49元已于4月3日到賬,但裴先生經查詢,并未收到這筆貨款。
該負責人隨后提供了家樂福華南地區的財務中心——廣州財務中心的電話以及供貨商呼叫中心電話,讓裴先生等人打此電話咨詢。但幾經周折,對方都表示根據網絡賬單顯示,帳已打到裴先生帳戶,至于為何至今沒有收到貨款,他們并不知情。
對于家樂福此舉是否構成違約,該負責人表示,“不屬于違約,供貨商未收到貨款,雙方都有責任查清未結款的原因”。
據該負責人稱,海口家樂福超市從未出現過類似情況,一般超市方與供貨商都是按合同約定的60天結款。
在裴先生等經銷商的一再要求下,該負責人才同超市財務一同查款。四十多分鐘后,該負責人致電裴先生,稱是家樂福上海方面財務存漏了裴先生帳戶資料中的一些項目,才造成貨款一直無法到賬,他表示月底就能將貨款打到裴先生的帳戶中。
經歷了十幾個月的交涉,裴先生終于等來了一個說法,但對于海口家樂福單方面的違約行為,裴先生表示收到貨款后,將討個說法,要求其賠償損失。(王煥娟 龔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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