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4月14日電 據公安部網站消息,公安機關工作發現,近期由于少數貨運配載經營部防范意識薄弱,對承運車主、駕駛員的真實身份疏于審查,導致貨運詐騙案件一再發生。公安部網站今日發布提示,提醒企業注意提防,以免遭受詐騙。
如江西上饒公安機關2007年辦理的一起貨運詐騙案中,某軋鋼廠通過貨運中介公司介紹一輛車牌為皖KBxxxx的汽車(司機馬某)運輸價值11萬元的螺紋鋼至浙江慈溪,并簽訂了運輸合同,約定9月3日前運達貨物,后馬某攜帶貨物逃匿。經調查,馬某的身份證及車牌號均系偽造,案件偵破困難。
2008年2月發生的另一起類似案件中,一自稱張某的貨車駕駛員以回家過年順帶拉貨為由,詐騙某造紙廠價值13萬余元的紙制品。調查發現,貨運中介在與騙子張某簽訂《貨物承運協議書》時既沒有詳細核實并復印對方有效身份證件,也沒有查看其車輛的發動機號和車架號,結果被騙。
公安機關提醒,為防遭受詐騙損失財貨,企業應在托運貨物時注意以下環節:
1、在簽訂委托運輸合同時,要認真核對承運人證件,確認人與證、車與證一致后方可簽訂合同。貨主可以通過www.id5.cn網站,查詢駕駛證、行駛證信息。
2、不要輕信承運人所留電話號碼,應通過移動1860、聯通10010、電信114或10000的服務電話對承運人電話進行歸屬地和種類核查。
3、建議貨運中介業主及托運貨主用相機拍攝承運人和貨車相片,對大宗貨物的運輸要查驗運輸車輛的發動機號及車架號并進行登記,以備核查。在委托承運貴重和大宗物品時,建議發貨單位派人押運。
4、發現可疑情況要及時報案,以防錯過破案時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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