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出臺規定:送水工上門送水不得光膀子
2008年03月20日 10:38 來源:新京報 發表評論
4月1日起,銷售桶裝水的水店將有專門的行業管理規范。昨天,北京冷飲食品協會發布了首個《銷售桶裝飲用水水店管理規范》,水店要為客戶建立送水檔案,送水工須佩戴“健康證”上崗,不得光膀子、穿拖鞋送水上門。
據統計,目前北京已有近180家桶裝水生產企業取得生產許可證,全市銷售桶裝水的水店已達8000家,從業人員三四萬人,每年把1億多桶水送到消費者家里。但是“水店的總體形象比較差、有些水店連營業執照都沒有、更談不上辦衛生許可證和送水人員的健康證、假冒桶裝水和卷款逃走現象時有發生等”。
《管理規范》規定,無論是專營水店還是經營食品的食品店、便利店、商貿公司,其《營業執照》經營項目中都必須獲得“桶裝水銷售經營項目”的許可,要便于消費者監督查驗。
同時,水店營業面積不得小于15平方米,且嚴格區分水店經營區和生活區,送水工須佩戴《健康證》上崗,尤其是夏季為消費者送水上門時不得穿挎籃背心、光膀子、穿拖鞋,送水進戶提倡穿戴一次性鞋套。
從4月1日起,經銷桶裝水的水店須按照這一規范開店,否則將要求整改。 (記者廖愛玲)
【編輯:朱鵬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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