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武漢3月13日電 (徐金波 王取發 曾文)一采砂船主為了方便在航道內非法采砂,竟然擅自移動長江航標位置。近日,該船主許某因涉嫌破壞交通設施罪被長航宜昌公安分局刑事拘留。對非法移動航標位置的行為追究刑事責任,這在長江航道管理歷史上尚屬首次。
上月20日晚上20時左右,長江宜昌航道局航標遙測遙控監控人員,在監視屏上突然發現“云池3號”紅色浮標發生非正常位移,立即通知宜昌航道管理處,派出維護船艇迅速出航巡查。航道管理人員到現場后發現,“云池3號”紅色浮標向下游移動了169米,向右移動了30米,原標位航道被一艘非法挖砂船占據進行挖砂作業。航道管理人員懷疑有人擅自移標了航標的位置,隨即開展現場定位、拍照取證,并向水上110報警。
長航宜昌公安局接到報案后即開展偵察,發現停泊在云池水域的“鄂當陽浚0005號”工程船有重大作案嫌疑。此船白天錨泊在航道外,夜間即出航到航道內進行非法采砂作業。偵查員發現其作業地點恰好是在被移動的“云池3號”紅浮附近。在掌握相關證據后,長航宜昌公安局將正在非法采砂作業的“鄂當陽浚0005號”工程船船長許某刑事拘留。據許某交代,20日晚,為便于“鄂當陽浚0005號”工程船在航道內非法采砂作業,他命船員李某將“云池3號”紅浮沿下游方向移動了169米。隨后,航道部門依法對擅自移動航標的船主進行了處理,長航宜昌公安局對許某進行了刑事拘留。
長江航道部門提醒,航標是重要的水上交通基礎設施,是船舶安全航行的重要指示標志,每一座航標都是在航道部門按照國家的規范和標準,經過科學勘測和研究后進行精確定位而設置的,除了航道管理部門有權設置、撤除和移動外,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擅自移動和改變航標的狀態。航標一旦被擅自移動或破壞,其正常功能將不能發揮,就可能造成船舶航行偏離航道,發生船只擱淺、傾覆、碰撞等海損事故,嚴重威脅公共通航安全。破壞航標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受到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還要承擔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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