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沈陽3月4日電(高凡)沈陽警方今天在此間發布消息,遼寧省公安廳督辦的“串聯160號”系列持仿真手槍搶劫案宣布偵破,目前犯罪嫌疑人藍慶良已被批準逮捕。
2007年9月至11月,沈陽市沈河區、和平區、大東區、鐵西區和東陵區連續發生14起持槍搶劫案件,案值2.5萬余元。犯罪嫌疑人侵害目標鎖定在有女員工夜間值守的晝夜服務的小型連鎖超市,作案時間為晚上10時至次日凌晨2時左右。犯罪嫌疑人作案時騎電動自行車,戴黑框眼鏡和棕色中長假發套,著藍色羽絨服,手持手槍。犯罪嫌疑人氣焰十分囂張,一家超市竟然在一周里連續4次被搶。為此,沈陽警方組成專案組,并將此案定為“串聯160號”系列持槍搶劫案件。
由于這14起案件有2起發生在沈陽市東陵區,東陵分局高度重視。2007年11月6日,東陵分局南塔派出所民警在走訪時,有人反映東陵區南塔街道后桑林子村有一廣州外來打工人員叫藍慶良,近期經常夜間出入,他無生活來源但花錢卻大手大腳,形跡十分可疑。
根據這一線索,民警迅速開展偵查工作。2007年11月7日,為了獲取證據,民警以入戶走訪為名,在藍慶良住處發現假發、眼鏡、羽絨服等物品,與“串聯160號”案件犯罪嫌疑人作案時的眼鏡、假發和衣服極為相似。警方即對藍慶良實行晝夜監控,并伺機對其抓捕。
2007年11月9日,藍慶良同妻子打架并將妻子打傷,民警以調查治安案件為由,傳喚了藍慶良,同時對其住所進行了搜查,搜查時,在藍慶良家中發現一把仿真手槍、羽絨服、眼鏡、假發套等作案工具,并繳獲了大量的被搶贓物。
警方隨即對藍慶良進行了審訊,開始時藍慶良百般抵賴、拒不交待,后在大量證據面前交待了14起持槍搶劫超市的犯罪事實。
事后,據一薄姓被搶超市老板回憶,犯罪嫌疑人作案前5分鐘曾到所搶超市買過煙,后在沒有其他顧客時折返回超市實施搶劫。搶劫時他讓超市收銀員將收銀臺內所有現金及零錢裝入一塑料袋中,實施搶劫后他警告超市服務員別動、別出來看。整個搶劫過程持續約3分鐘。有超市服務員事后分析認為,犯罪嫌疑人的槍不像是真的,因為他的槍又大又新,但由于當時事發突然,來不及反應只能就范。
據負責偵破此案的辦案民警透露,犯罪嫌疑人藍慶良30歲,廣東人,來沈陽四五年了,平時好逸惡勞,無正當職業,以喝功夫茶打麻將為消遣,沒錢的時間就向前妻要,前妻不給就開始搶錢。(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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