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9日上午9點,普陀法院第一法庭將公開審理上海版“艷照門”事件。
新民網記者28日從普陀法院獲悉,2007年11月1日,被告人方某在上海市新村路某戶入室行竊,盜取他人數碼相機一部。隨后,方某發現相機內存有相機主人與其女友的裸體照片,就以此要挾,將敲詐信塞進被害人家門。被害人以3500元贖回SD卡。(胡彥珣 張敏嫻)
驗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