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后的錢權交易
去年11月16日,高桂全被朝陽區檢察院反貪污賄賂局刑事拘留,11月29日被批捕。在高桂全被批捕前6天,行賄者張秋海前往朝陽區檢察院自首。
張秋海,時年39歲,常營鄉人,以交往頗廣,“認識社會上的人”而聞名當地。
據他交代,2000年,他為常營鄉和北京城鄉集團牽線,談成了一個67萬平方米的項目。“當初城鄉和鄉里關系很融洽,不用我幫忙拆遷。2002年鄉里換屆,開發商和鄉里領導的關系就沒以前那么好了,拆遷的工作也不好做,開發商就找我跟鄉里協調協調,加快拆遷進度”。
張秋海隨即找高桂全幫忙———兩人年齡相仿,據稱為發小———高桂全答應了。為表謝意,張秋海在2005年4月到2006年5月間,分4次給高桂全120余萬元。
在解釋為什么行賄高桂全時,張秋海向檢方交代,給錢是因為有些拆遷戶要求高,高桂全需要多做些工作。他給高桂全的賄賂也有標準———對于那些要求苛刻的拆遷戶,在拆遷完成后,他會多給高桂全一些錢;相對不苛刻的會少給些。
在現金“激勵”下,高桂全按時完成拆遷,張秋海也因此得到城鄉集團一個556萬元的清運渣土的工程。
按照約定,高桂全每拆遷七八戶后,就會在金盞鄉的一個網球場見張秋海,將一張自己母親名下的銀行卡交給對方。張秋海持這張銀行卡去存款,而后將卡交還高桂全。
雖然這一交易頗為隱秘,但在常營鄉,高桂全和張秋海關系密切卻并非秘聞,張秋海介入拆遷一事也盡人皆知。多名村民稱,張秋海發跡就是從為鄉里介紹地產項目開始的。
所以,拆遷戶黃洪虎堅信自家被襲一事與高桂全有關也就不難理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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