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一男子在邁皋橋逛夜市時,遇見賣淫女,兩人談好價格,隨后行茍且之事。不料,這嫖客付錢時卻發現錢包沒帶,一陣尷尬后,男子害怕賣淫女找人打他,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將賣淫女掐死在床上……
日前,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該嫖客死刑,并責令其賠償死者家屬經濟損失416724.9元。
“交易”后無錢付嫖資
家住六合馬集農村的黃強(化名)初中畢業后,一直沒有找到正式的工作。2006年7月30日晚上,時年19歲的黃強跑到邁皋橋附近逛夜市。走到一個路口時,一名打扮妖艷、30多歲的女子,操著外地口音問道:“先生,要不要舒服一下?”
聽到這話,再看看女子的裝扮,黃強知道是怎么回事了。一番討價還價后,二人商定50元成交。隨后,黃強在賣淫女的帶領下,來到一處僻靜的民房。“在房間內,我和她發生了性關系。當我準備付錢時,卻發現我的皮夾沒有帶,于是我就和賣淫女商量,回去拿了錢再付給她,但賣淫女不同意。”黃強事后回憶說。
殺死賣淫女偽造搶劫
此時黃強有些著急,就想往門外走。可賣淫女卻搶先一步趕到門口,并想出去。“因為我進門時,看到一個男子在廚房,我擔心這賣淫女出去,會叫那個男子進來打我,于是我就拉住賣淫女,掐住她的脖子把她往床上推。”這時黃強動了殺機,雙手緊緊掐住了賣淫女的脖子。
“掐了大約10分鐘,我發現她不動了,心跳和脈搏都沒有了,知道她已經死了。”黃強見此情景,慌忙松開雙手,癱軟倒地。經過一陣短暫的迷茫之后,黃強很害怕,想把賣淫女的尸體藏在房間內的大衣櫥里,但由于抱不動尸體,只將尸體的頭放進了大衣櫥,而尸體的腿還在衣櫥外。離開現場前,他還將賣淫女的兩個手提包扔在了床上,偽造搶劫現場。
盜竊案牽出兇殺案
命案發生后,警方仔細勘查了現場,并提取了現場的相關物證,如使用過的衛生紙、腳印、避孕套、死者指甲內的殘留物等,進行認真分析。
黃強自以為偽造的搶劫現場肯定能“蒙住”警方,就獨自回六合老家住了一段時間。自認為風聲已過,他就尋思著出來打工,在一家網吧里當起了網管。今年1月初,不安分的黃強又干起了違法的事情,由于手頭緊,他打起了盜竊網吧電腦內存條的主意。因侵占網吧內存條案發,黃強落入法網,隨后警方對其血樣和指紋進行了采集。
沒幾天,警方經過DNA對比,很快發現,黃強正是2006年棲霞區一起兇殺案的兇手。對此,黃強對先前的殺人情節供認不諱。
南京中院認為,黃強歸案后,雖然認罪,但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犯罪后果極其嚴重,沒有任何法定或者酌定的從輕處罰情節。據此,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其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同時,黃強的犯罪行為對死者家屬造成了一定的經濟損失,遂判決其賠償死者家屬死亡賠償金、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等共計416724.9元。
記者 宗一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