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5日從安徽省六安市檢察院獲悉,由該院偵查終結并提起公訴的安徽省經濟委員會原副主任徐經武(副廳級)受賄一案,12月6日,將在六安市中級法院開庭審理。檢察機關指控其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賄賂人民幣189.9萬元、購物卡1萬元,并為他人謀取利益。
今年51歲的徐經武自1995年4月至被逮捕前,歷任安徽省能源投資總公司總經理助理、省計劃委員會社會發展(科技發展)處處長、省發展計劃委員會社會發展處處長、省發展計劃委員會助理巡視員、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助理巡視員、省經濟委員會副主任等職。今年1月15日,經安徽省人民檢察院指定,六安市檢察院以涉嫌受賄犯罪決定對其進行刑事拘留,同月29日決定將其逮捕。案件偵結后,該院于今年10月24日向法院提起公訴。
據檢察機關指控稱,徐經武利用上述職務之便,通過透露基建信息、幫助中標、幫助催要工程款,或親自向有關單位聯系,或向有關領導打招呼等方式,使得有關建筑公司順利承接到大量工程項目。在同意接受對方給予的巨額“好處費”后,徐經武親自安排妻子具體負責經辦,將錢直接轉入合肥某證券營業部其親戚或者其妻子自己的炒股帳戶用于炒股。
從檢察機關指控的事實中記者還注意到,許多單位為了能爭取到基建項目上的國債資金支持或者一些項目的立項,也多次向時任安徽省計劃委員會(后改為“發改委”)社會發展處處長的徐經武行賄,每次行賄數額從一、二千元到四、五千元不等。徐經武收受對方的賄賂后,積極辦理行賄人所請托的事項。(吳貽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