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建鄴區濱湖街道社會矛盾調解室,趙媛(化名)在“親子撫養協議”上簽了字,面對個人賬號上即將多出的20萬元現金,趙媛淡淡地說:“小孩一輩子的事呢,才20萬元錢根本不多。”面對這個結果,她后悔了。當初的輕信,當初對于幸福生活“不勞而獲”的想法將她推到今天這個無法挽回的地步,一個26歲的未婚媽媽,她要走的路還很長。
承諾提供工作,付出一夜情
趙媛是鹽城人,2004年從一所大專院校廣告專業畢業后一直沒找到好工作。“2005年7月,我晚上開始到1912的酒吧做啤酒促銷,沒想到卻引來一段孽緣,讓我成了未婚媽媽。”
趙媛在酒吧上班后,認識了經常來喝酒的許先生。37歲的許先生是南京一家廣告公司的總經理,兩人經常在一起喝酒聊天,時間一長就熟悉了。2006年2月14日晚,許先生一個人來酒吧喝酒,訴說自己最近在事業、家庭上遇到一些不順心的事情,趙媛也表示對自己的工作很不滿意,許先生當即表態:“你明天到我公司,拿中層職工的工資,底薪2000元加提成。”兩人離開酒吧已快天亮了,在大行宮附近找賓館開了房間,直到第二天中午才離開。
第二天下午,趙媛發短信給許先生,想談一談去上班的事,她沒想到許先生反悔了。趙媛翻出保存在手機里的短信給記者看,趙先生于2月15日下午3時13分發的短信為:這個事情現在復雜了,估計老板不會同意,我當時也喝醉酒了,等等吧,我幫你再問問其他公司。趙媛非常氣憤地告訴記者:“他帶我開房的時候怎么沒喝醉呢?”
只因慪氣,她做了未婚媽媽
此后,許先生不再來酒吧。不久,趙媛發現自己懷孕了。2006年4月20日,趙媛發短信給許先生:“我今天去醫院檢查,發現自己懷孕了,就是那天晚上你做的孽。”根據趙媛手機儲存的短信,4月20日下午2時26分,許先生這樣回了短信:“不可能吧?我不相信是我的,事后你應該吃藥啊,現在來找我干嗎。”下午3時10分,許先生又回了短信:“如果你真的想要錢,不要扯到懷孕上面;我們總算認識一場,晚上你等我,我借給你5000元,不還錢沒的事。”緊接著,許先生又回短信:“以后不要發短信到我手機,有事在網上QQ留言。求你了,不要影響我的家庭和工作,我心里有數,不會虧待你的。”許先生的態度令趙媛感到非常生氣,她沒想到許先生不幫她找工作就算了,就連這個賬也不認。
拿到錢后,趙媛并沒有去醫院墮胎,而是堅持把孩子生了下來。“我心里一直慪著氣,他不是不承認孩子是他的嗎,還誣陷我就想要錢。那我就把孩子生下來,讓他痛苦一輩子,將來去做親子鑒定也不怕。”現在,趙媛對當時的沖動非常后悔。
抱著孩子去索賠,做親子鑒定證明
2007年7月,趙媛給許先生打了電話,告訴他沒有墮胎,而是把孩子生下來了。許先生聽完電話就掛了,然后手機關機,趙媛翻出當時許先生給她的名片,打到他的單位,在電話中,她幾乎是吼叫起來:“你要是再這種態度,我就抱著孩子跑到你單位去,反正我也不要臉了。”許先生這才同意晚上約見她,見面時,許先生還是不相信眼前趙媛抱著的女嬰是他的女兒。趙媛已經有了準備:“我曉得你不會相信,我們去做親子鑒定就是了。”為了穩住趙媛,許先生還在濱湖街道給她租了一套住房,但沒有作出任何表態。
2007年8月,在趙媛的一再堅持下,兩人帶著孩子來到江蘇省人民醫院DNA鑒定中心做了親子鑒定。事實證明,許先生是女嬰的父親。過了一個星期,許先生帶來5萬元錢,希望趙媛能夠帶著孩子離開南京。“5萬元錢就想擺平這件事?這是不可能的,我也是讀過大學的,父親有撫養孩子到18歲的義務。我們談不攏,只好上法庭。”趙媛很快就找了律師,向鼓樓區法院提起訴訟,許先生隨后找了律師,要求趙媛撤訴,表示愿意接受法院的調解。
獲賠20萬元,打算把孩子托付給哥哥
雙方經過2個多月的反復協商,簽下了“親子撫養協議”,女兒歸母親趙媛撫養,許先生一次性支付給趙媛20萬元現金,其中18萬元作為撫養費給女兒,直到18歲成人為止,每年1萬元;另外2萬元作為對趙媛的補償。許先生擔心趙媛還會向他要錢,在協議里補充了一則條款:在孩子長到18歲之前,許先生擁有對女兒的監護權。如果將來因撫養費用不足問題出現糾紛,趙媛必須拿出足夠證據,以證明18萬元撫養費的合理、合法去向,將來女兒因患病、上學、遇不可抗拒因素出現意外事故出現一系列費用問題,雙方協商解決。
記者電話采訪了許先生,電話那頭,許先生說話很慢:“事情已經過去了,沒什么再好講的。我真的很擔心趙媛拿到20萬元錢以后,把孩子馬上扔掉或者送人,然后自己把巨款拿去花了。”
“我早就知道,他一直懷疑我是在騙錢。過幾天,我把孩子帶回鹽城老家,讓我的哥哥嫂嫂領養,撫養費全給他們,孩子是無辜的,不能從小就沒有父愛。再說我現在還是單身一個人,在南京也沒有能力去撫養一個孩子。但不管怎么樣,我對自己的事會后悔一輩子。”趙媛說。
作者:朱宏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