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年50歲的龔開成1996年至2006年案發前一直擔任敦煌市水務局水政水資源辦公室副主任。2006年初,敦煌市水務局發現由該局水政水資源辦公室負責征收的水費賬目存在問題,請求敦煌市審計局進行審計,兩部門隨后查出水務局水政水資源辦公室的賬目存在漏洞。2006年4月6日,酒泉、敦煌兩級檢察院對此立案調查,龔開成次日被刑事拘留。
4月20日,龔開成因涉嫌貪污、受賄犯罪被敦煌市檢察院逮捕。該案于2006年9月移交酒泉市檢察院審查,先后經兩次退查后移送起訴,僅案卷材料就有近千頁。
2007年7月3日,此案由酒泉市中級人民法院在敦煌市公開審理。法院審理查明,1996年至2005年期間,龔開成利用負責收取轄區水資源費或受省水利廳委托代收水費的便利,采取收款不入賬、開具“大頭小尾”虛假收費發票、私刻“甘肅省水資源委員會辦公室財務專用章”等手段,先后數十次貪污或侵吞水費、水土保持補償費、省水利廳下撥給敦煌市水務局的水資源開發補助款等公款共計490多萬元。此外,龔開成還利用水政水資源辦公室負責監督管理取水打井工程的便利條件受賄2萬元。
龔開成的罪行給國家造成了巨大的損失,在社會上造成了惡劣影響,辦案機關認為,此案暴露出敦煌市水務局財務管理混亂、單位監管不力等問題。案發后,辦案機關追繳贓款288萬元,其余近220萬元贓款去向不明。
2007年8月14日,酒泉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貪污罪、受賄罪判處龔開成無期徒刑,龔開成沒有提出上訴請求。一名副科級國家公務員在10年時間里貪污、受賄近500萬元,數額之巨大、影響之惡劣,這在敦煌乃至酒泉歷史上尚無先例,龔開成因此被當地市民稱為“敦煌第一貪”、“酒泉第一貪”。(記者 董開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