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子公司”。當這樣的字眼出現在杭州一知名網站上的博客中,不僅博來了一定的點擊率,還引發出一場官司。昨天,官司在杭州蕭山區人民法院開庭。
原告是被罵作騙子的兩兄弟。他們在杭州做貿易生意,開了一家進出口公司。被告是一家服裝企業。他們曾是生意伙伴,但合作并不愉快。
前不久,兩兄弟偶然在網站上發現了三篇稱其為“騙子”的博客。博客注冊人為蔡某,是與他們合作過的服裝企業的管理部經理。兩兄弟隨后向蕭山區人民法院提起了訴訟。
昨天,兩兄弟沒有出庭,由律師代理。被告方面不僅請來律師,連執行董事也出馬了。
被告堅決否認博客上的文章是己方所寫。而原告拿出了公證處保全的一本網頁證據,上面顯示博客的注冊人為被告公司的蔡某。
被告律師表示不服:“我們沒有對他們造成名譽侵害。”為此,他們也準備了幾份證據,證明被告曾開給他們空頭支票,曾因信用卡詐騙被判過刑,所以可以說是“騙子”。
法官問被告:“那個網名是不是你們注冊的?”執行董事說:“可能是。”
“請你們確定一下。”被告律師只得摸出手機打給蔡某。蔡某承認,博客由他注冊,但非他本人所寫。
法官隨后向原告發問;“原告因詐騙被判一年,緩一年是不是事實?”原告律師很干脆地說:“不知道。”法官要求律師跟原告本人聯系一下。律師摸出手機,按了幾個號碼,表示“聯系不上。”
官司打到這里,法官心里似乎有了底。等庭審程序結束后,法官開始作調解。“如果沒有網絡驗證這一關,可能很難查到是誰發表了博客文章。現實生活中,我們隨口說說別人是‘騙子’是沒關系的,但發表在博客上就會給人帶來麻煩……”
被告聽了連連點頭,表示愿意調解。原告也答應調解。
兩兄弟要求被告賠償經濟和精神損失費10萬元。但這起案子的調解結果還要等上幾天。 (通訊員 蕭法 記者 孫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