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在媒體上讀到兩句話,都是關于醫保的,讀起來驚心,想起來憂心。
一句話說,“對醫院來說,醫保的道德風險太小了,要想違規隨時都可以違規。”這是廣東一位從事社會保險研究的資深學者在反思兩家醫院被暫停醫保服務協議事件時說的,他還說,“現階段要避免出現醫院騙保的事件,主要還是要靠醫院自覺。”(9月28日《廣州日報》)另一句話說,“騙保不是黃山市也不是安徽省獨有的,全國各地普遍存在這種情況,已經成了醫保定點醫院的一個‘潛規則’。”這是安徽黃山市醫保基金管理中心主任張俊峰說的,在對安徽一家醫院六年騙取醫保百余萬的案例進行總結時,他說,“騙保事件出現得很廣泛,但是騙保手段卻沒有太大區別。”(9月28日《揚子晚報》)
表述不同,意思卻一樣:在醫保這個問題上,一些醫院太容易犯錯誤了。只要有罪惡的念頭,有些許身份的優勢,根本不需要太多的技術含量,就可以“搞到錢”,卻不需要付出太大代價———取消醫保服務資格罷了。而面對泛濫化局面,目前的監管者基本還只能是“干瞪眼”。
醫保是老百姓的養命錢,如果把醫保基金比作水源,醫保管理就是一個水龍頭,而參保群眾則是在水龍頭下接水吃的人,要是這個水龍頭擰不緊,醫院想怎么給自己放水都可以,結果倒霉的除了老百姓,還會有別人嗎?遺憾的是,今天騙保已成“潛規則”,“全國各地普遍存在”,我們似乎仍處于輿論譴責與“摘牌”處罰的階段。“如今的騙保手段跟幾年前沒有太大區別”,這是多大的諷刺?
筆者曾對陜西漢中洋縣婦保院全院上下合伙騙取農村合療基金的問題作過樣本分析,想找到讓醫護人員大面積淪落的原因所在。不難發現,最開始其實有很多人是猶豫的,但看到偽造病歷騙保竟然如此簡單,拿到千元所得如此輕松,便一個個以身試法,各科室相繼參與,醫生偽造病歷,財務人員偽造收費票據,醫院負責統一報銷—————在各有所得的“默契”之下,形成了一個瘋狂騙保的鏈條。
騙保猖狂,但監管者卻也有著難言之隱。當前,國家勞動保障部門2006年界定的11條騙保行為,是基金管理單位查處騙保事件的依據。但對于騙保現象,醫保基金管理單位只有權對其“摘牌”,取消其定點醫院資格,追繳騙保基金,但是對騙保單位以及相關責任人如何處理,沒有專門的法律條文。何況,在騙保成為“潛規則”之后,總不能讓所有醫院都“取消資格”吧?這也反過來縱容了一些醫院“屢次被查,屢次騙保”的膽量。
監管不力、處罰過輕的問題已經暴露多年了,光靠“查出一家、處理一家”已經起不到太大警示作用,當醫保監管者也驚呼“騙保成了潛規則”的時候,必須盡快出臺一套有針對性的監管措施,盡快形成管理更嚴格、措施更有效、問責更嚴厲的局面———醫院的自覺是靠不住的,只有當騙保的風險足夠大時,他們騙保的膽子才會足夠小。(作者:畢詩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