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今日從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獲悉,曾經引起社會廣泛關注的張老漢肖像權案終審落下帷幕。在法官的主持下,張老漢與北京中經網聯合信息咨詢中心、某報社達成調解協議,中經網當庭向張老漢賠禮道歉,并給付精神損害撫慰金17500元。
張老漢系精神殘疾人,2006年,中國經濟網上刊登了張老漢穿著花襖、梳小辮的照片,并冠以“村里有個姑娘叫小芳”之標題。
中國經濟網業務拓展部的工作人員表示,他們從來沒有接到關于張某及家人對此事的任何投訴,并稱他們沒有侵犯他人肖像權的故意,且中國經濟網不是首發,也是從其他網站轉載的。
張老漢認為中國經濟網未經許可而擅自發表其照片并有不當言辭,侵犯了其肖像權和名譽權,中經網網站為某報社主辦的國家級重點新聞網站,中經網、某報社均應道歉并賠償。
一審法院經審理后判決:中經網在中國經濟網上以登載十日聲明的形式向張老漢賠禮道歉,并給付張老漢精神損害撫慰金兩萬元。一審判決后,中經網不服,并提起上訴。一中院受理此案后,經過調解,雙方達成了調解協議。(通訊員李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