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名“偷渡客”被西班牙警方遣返過程中兩次大鬧飛機,企圖利用國際慣例讓機長拒載,但在9月15日還是被強制遣返回國。目前,5人已被移交原籍公安機關處理。
這一男四女均是福建人,不久前通過“蛇頭”以“探親”名義辦好赴幾內(nèi)亞的簽證,坐飛機前往西班牙,打算在西班牙轉機時,撕毀原來的護照,轉乘其他交通工具偷渡到英國,當時這個偷渡團伙共有13人。讓13名偷渡者意外的是,當他們準備通過機場的特殊通道逃離時,被當?shù)鼐桨l(fā)現(xiàn)。經(jīng)過審查,西班牙移民部門作出了遣返的決定,然而在遣送過程中,13人中的5人出現(xiàn)了哭鬧和警察拉扯等對抗行為的“鬧機”現(xiàn)象。
按照國際慣例,機長對飛機的航空安全負全責,如果他認為乘客有可能危害到航空安全,可以拒絕載運此人。8人被順利遣送回國,而5名“鬧機者”則被帶下飛機,在當?shù)亓糁玫攸c關了幾天后,被強制送回國。
今年21歲的女青年小珍(化名)便是“鬧機者”之一。“蛇頭教的,說鬧就可以放了。”小珍說,“我們就半躺在地上哭,有一個女孩鬧得比較厲害,把警察的胳膊抓破了,警察就抓她的頭發(fā),用電棒電擊她。”當機長拒絕載運小珍等5人后,警察把他們帶下飛機,重新關進機場附近的留置地點。這樣的“鬧機”他們竟然重復了兩次。直到第三次被遣返,小珍一看到飛機就明白偷渡夢已破滅,哭了一會兒便平靜下來。
據(jù)邊檢民警介紹,各國偷渡者都有“鬧機”現(xiàn)象,他們企圖以此延緩被遣返的時間,甚至夢想能申請避難。但實際上,“鬧機”只是短時間內(nèi)使警方無法執(zhí)行遣返政策,偷渡者的最后下場還是要被強制遣返。有的國家對“鬧機”嚴重者甚至采取注射鎮(zhèn)定藥物的方式予以強制執(zhí)行。(李仲虞 李軍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