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受社會關注的非法傳銷人員聚眾沖擊國家機關案,日前在保定市新市區法院一審開庭,21名被告人接受審判。
據公訴機關指控,2007年6月3日12時許,保定市公安局新市場派出所接報警后,依法將傳銷人員陳慶星、連加峰傳來訊問。歐陽國志(在逃)將此事通知被告人王雅娟、林金玉、劉貴嬋。之后,王、林、劉立即通過電話等方法組織部分傳銷人員去新市場派出所,要求放出陳慶星、連加峰。當日16時左右,約200多名傳銷人員圍堵新市場派出所,其間,被告人陳仕同指揮他人并帶頭沖進派出所。傳銷人員砸毀警車及辦公物品,毆打警察,致多名警察受傷,并強行將被告人連加峰帶出派出所,被告人陳慶星也趁機從派出所逃離。被毀壞物品價值達1979元,經法醫鑒定有8名警察和1名巡防隊員被打為輕微傷,有1名警察被打為輕傷。事發當晚8時許,被告人陳慶星得到黃金會(在逃)交給的700元人民幣,然后與被告人連加峰、陳仕同、王雅娟等人離開保定,到達陜西省咸陽市。之后,由被告人陳慶星將上述人員在當地安置,以逃避法律追究。
經公安機關全力抓捕,上述這些人紛紛在陜西省咸陽市落網,他們均來自福建、廣東、山東、安徽、湖北等地,年齡最大的43歲,最小的只有17歲,除1人具有高中文化外,其余均為小學和初中文化。據悉,法院將擇日宣判。 (記者吳艷霞 通訊員張怡平、耿風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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