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對親子鑒定的結果無疑義,孩子不是他的。”前妻在法庭上的一句話令胡立軍郁悶不已,養了20多年的兒子,到今天才知道不是自己親生的,53歲的胡立軍(化名)一怒之下把前妻魯燕告上法庭。8月20,徐匯區法院開庭受理了這起親子鑒定引起的撫養費糾紛案。
1981年10月10日胡立軍和魯燕(化名)結婚。婚后兩年,夫妻感情變淡,正當女方要提出離婚,發現自己懷上了孩子。為了孩子,夫妻倆就沒有離婚。兒子6周歲的時候,夫妻雙方簽訂離婚協議書。按照當時的協議,兒子由胡立軍撫育,魯燕不貼生活費。
幾年后,胡立軍和魯燕各自建立了新家庭。兒子小胡由胡立軍和妻子共同撫養。23歲的小胡一次與父親發生爭執,胡立軍很生氣地說:“你到底是不是我的兒子?”小胡回道:“是不是你兒子,去做親子鑒定好了!”胡立軍一聽還真的就去做了親子鑒定。
今年3月22日,司法鑒定科學技術研究所司法鑒定中心依據DNA分析結果,排除了胡立軍與小胡之間存在是親生血緣關系。得知結果后,胡立軍一紙訴狀把前妻魯燕告上法庭。
胡立軍認為前妻魯燕在結婚期間,生育了與自己毫無血緣關系的兒子,離婚時也并未告知,還將孩子交與自己撫養。胡立軍說,因為一直認為小胡是自己的親生兒子,以至喪失了生育自己親生孩子的時機。胡立軍要求魯燕賠償小胡的撫養費161464元,以及5萬元精神損失費。
被告魯燕對于鑒定結果沒有任何疑義。法院將擇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