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徐欣和周健大學畢業,徐欣一心想進正規單位工作,而男友周健更傾向于創業。在周健不斷地說服下,徐欣同意和他一起創業,幫別人設計平面廣告。
徐欣是學廣告出身的,而周健是學營銷的,兩人的組合可謂是黃金搭檔?蓜摌I需要前期資金投入,徐欣的家境相對較好,周健主動上門和未來的老丈人商量,打借條借走了5萬元。很快小店在成賢街開業了,工商登記在周健自己的名下。徐欣負責店里的接待和廣告設計,周健則四處奔波拉業務。
“我把這個店當自己家的,認為這一切都是為將來我們的小家做積累,所以根本沒有想到按月拿工資,錢都在周健那兒,平時吃飯買衣服都是他付錢,我也沒有其他的開銷。”
徐欣說,他們的小店后來生意漸漸上了軌道,她一個人忙不過來,還雇了一個東南大學的學生做兼職。然而就在上個月一件意想不到的事情發生了,周健向她提出分手。
“我不知道他態度為什么那么堅決,而且就在提分手的前一天他一個人跑去我家把當初借的5萬元還給了我爸爸!
徐欣說,本來她很想挽留這份感情,現在看周健的態度,自己已經寒心了。“分就分吧,可我和他一起創業的3年一分工錢都沒有拿過。既然要分手,大家就明算賬,我希望他把這3年的工資給我。”徐欣找到法援熱線,詢問她的工資應該怎么算。
記者把徐欣的想法告訴周健時,周健用很平淡的語氣說:“她脾氣不好,想來想去我們不適合結婚。既然她要工資,我給她800元一個月,算36個月。但我現在拿不出這么多錢,我可以給她打欠條!
徐欣對周健開出的工資顯然不滿意,“我畢業后進哪家公司拿不到800元一個月啊!”
那么,他倆之間的賬到底應該怎么算?江蘇圣典律師事務所王全鳳律師分析認為,徐欣和周健的情況應該屬于個人合伙性質,在徐欣退伙的時候她應該按約定分得合伙收益,如果沒有約定就應該平分。但如果徐欣沒有證據證明合伙收益多少,明顯對自己不利時,她可以向周健提出拿工資,標準可以參照同行業同工種的平均工資水平。(文中除律師外為化名)(記者 朱銳 實習生 唐穎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