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夜風流后被網友拿走手機和內褲。少婦劉某怎么也沒想到,網上認識的小情人竟然以曝光性關系要挾,向她敲詐5萬元。近日,海珠區法院公開審理該案,以敲詐勒索罪判處朱某有期徒刑二年零六個月。
2006年8月,已有老公和兒子的少婦劉某通過QQ聊天認識了23歲的網友“驚鴻一瞥”(即朱某),后發展到見面并發生了性關系。2006年11月29日早晨,朱某約她到海珠區一家旅店見面,之后兩人再次發生性關系。趁劉某洗澡之際,朱某拿走她的內褲和手機。當晚劉某在QQ上見到朱某,朱某讓她將5萬元匯入其工商銀行賬戶,并威脅她如果不照辦,就將她的手機和內褲還有他們發生性關系時的錄像寄給她的老公和兒子。劉某當晚便報了警。
之后的幾天朱某經常用短信和QQ跟劉某聯系,要她把5萬元匯入其賬戶。后來劉某約朱某在廣州大道南附近用現金交易。劉某當即通知了民警。2006年12月11日下午2時左右,朱某和一名男子與劉某見了面,當他們正在交易時,潛伏在附近的民警便上前將朱某和那名男子抓獲。
在法庭上,朱某承認自己在和劉某發生性關系后拿走她的手機和內褲,向她索要5萬元一事。
法院審理后認為,朱某的行為已構成敲詐勒索罪,遂作出上述判決。(記者 曹晶晶 實習生 方麗敏 通訊員 楊美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