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邯鄲市有50輛汽車享有特權,而這種特權是該市市委、市政府賦予的。
前不久,河北省邯鄲市市委、市政府發出《關于設置重點企業專用車牌號的通知》,這份編號為邯辦字2007/34號的通知稱:為了充分發揮大企業、大集團的領軍作用,鼓勵和支持大企業、大集團更好更快地發展,增強全社會尊重和保護納稅人的意識,市委、市政府決定設置重點企業專用車牌號碼,給全市50家重點企業首批頒發機動車專用車牌。凡持有和安裝重點企業專用車牌照的機動車輛,在市域范圍內享有以下便利:可以免查進入市委、市政府及市內黨政機關辦公地點;除高速公路外,其它各類收費站免收通行費;各停車場(點)免收停車費;非嚴重違章行駛,不罰款,不扣車,不扣執照;不經批準,不得封車、吊銷專用車牌照;免費審驗車,隨到隨審。
隨后,按照該通知的精神,該市有關部門將冀DQ0001至冀DQ0050的50個車牌授予該市50強企業,并頒發了特別通行證。
邯鄲市的特權車牌引來頗多爭議,成了邯鄲市民茶余飯后的熱點話題。
林某是當地一家企業的負責人,他表示,政府對納稅大戶、重點企業給予看得見的、實實在在的獎勵無可厚非,“這就像有的地方政府對重點納稅企業獎勵轎車一樣是順理成章的事,誰貢獻大誰就享受這種待遇,沒什么可以指責的。”這位企業負責人說。
市民郭先生則認為,這種由政府授予企業特權的做法超越了法律。“作為一個重點企業,本身已經享受到了政府的支持,依法納稅是企業應盡的義務,如果因為企業納稅多政府就授予其法律規定之外的權利,其結果就是破壞了平等公平的法治原則,也破壞了平等的市場競爭秩序,因而從長遠來說,這種做法是禍不是福。從本質上看,這個舉措是特權思想和政府過度干預市場的體現。”郭先生說。
接受采訪的市民鄭女士表示,政府的政策、規定不能與法律相沖突,道路交通安全法是法律,不論違法者的身份如何,在法律面前都應該人人平等,這是基本的法治理念。邯鄲市這項措施明顯與立法精神相悖。一個法治的政府應該自始至終抱定依法施政的理念,任何厚此薄彼的做法都是不應該的。
對于當地市民和輿論對此事的關注,邯鄲市委、市政府及相關部門如何表態?
從27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記者先后來到該市市委辦公廳、政策法規處、政府辦公廳、“優化辦”(優化市場經濟秩序辦公室)等多個部門,但都被告知自己并非該通知的起草部門,不了解情況。幾乎所有的部門都緘口不語,有的甚至拒絕記者的采訪。
在邯鄲市委辦公廳,一位工作人員表示,由于此項措施引發爭議較大,專用車牌發放及使用已被“叫停”。記者要求查看有關“叫停”的文件,該工作人員稱,他們只是發文,并不保存,要看須找起草文件的部門。記者被“推”來“擋”去,幾個小時過去也未見到該文件。
按照邯鄲市交警支隊和受獎勵企業的說法,特權車牌并未取消。
“設置專用車牌的通知是市政府發的,要取消也應該有政府的文件或通知,我到現在為止并沒聽說要取消。”邯鄲市交警支隊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警官告訴記者。
記者隨后來到被獎勵專用車牌的邯鄲鋼鐵集團有限公司,也被有關人員告知并沒接到任何部門收回專用牌照的說法。(記者 馬競 曹天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