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現代金報)前日刊登了寧波市消協對全市30家餐飲企業進行調查,發現過半飯店在賺消費者“毛巾錢”后,引起了讀者的強烈反響。很多讀者打進金報熱線,表達了對寧波餐飲消費環境的看法和意見。昨天,寧波市消協也針對寧波餐飲消費中的幾個敏感問題,表達了自己的看法。
酒店抓住“面子”做文章
忽略了“引導職責”
市民陸女士打進熱線說,她昨天中午在城隍廟一家酒店請客吃飯,服務員把小毛巾從紙袋中拆開就上盤,結賬時發現每條收2元。陸女士說她沒有點過小毛巾,也不知道每條幾元錢,但酒桌上客人多不好意思,在飯桌上討說法總不太好。“那些酒店就用利用了中國人飯桌上的‘面子’問題,才會這么大膽地收毛巾費。”陸女士說。
王先生是一家企業的老總,他昨天也通過熱線向記者反映了自己的觀點:“除了小毛巾要收費的做法不太合理之外,我認為酒店還應該在科學消費上做好引導。”王先生認為,很多酒店的服務員拼命鼓勵客人多點菜,拼命為客人開酒,他們利用的就是國人愛“面子”。這樣在很大程度上也破壞了科學的消費環境,造成了很大浪費。
寧波市消協認為,寧波餐飲消費的總體環境不錯,但也存在著餐飲業的一些共性問題。如主動提供一次性用品,點菜供酒誤導等。“在西方一些國家,餐廳服務員都負有很重要的‘引導職責’,決不會引導消費者過量消費;而我們一些酒店的服務員卻會拼命指導點好菜,拼命幫忙開紅酒,這在很大程度上起到了誤導消費作用。”寧波市消協秘書長盧云華認為,要創造和諧的餐飲消費環境,餐飲企業就不能只從自身利益出發,必須負起引導消費的職責。
謝絕自帶酒水告示
并非霸王條款
與此同時,寧波市消協還針對餐飲消費中幾個敏感問題發表了自己的看法。
消協認為,謝絕自帶酒水告示和最低消費告知并不屬于霸王條款。“消費者到餐飲企業就餐,餐飲企業要向消費者無償提供配套服務項目,如提供餐飲場地、燈光照明、桌椅、碗筷餐巾用品等,餐飲企業的利潤就要從菜、酒中產生。其“謝絕自帶酒水”可以理解。經營者提醒消費者謝絕自帶酒水,這是一種告知義務,對雙方都有好處。”不過盧云華同時強調,寧波市消協明確支持餐飲經營者允許消費者自帶酒水和不設置最低消費,其服務費用雙方商量解決。
同時,寧波市消協還對很敏感的“開瓶費”問題提出了自己的觀點。“針對自帶酒水收取的開瓶費其實應該稱為服務費。因為餐飲企業讓出了酒水的這部分利潤,那么其收取各種配套的服務費也是可以的。但這一費用要收得合理,明確標價,經營者要事先告之。” (葛榮國 沈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