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蘭州四月二十八日電 (記者 殷春永)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十八日宣判一起內地罕見的特大販賣運輸毒品案件,對七名被告人根據不同情節分別判處死刑、無期徒刑。
該案是由蘭州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經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開庭審理并查明,被告人田玉來等七位涉案人員在二00三年、二00四年共販賣、運輸毒品涉及二百五十六公斤。其中,僅二00四年十一月十七日,公安人員從這起案件中查繳海洛因二百零六公斤。
蘭州中級法院認為,被告人田玉來與馬某(另案處理)共謀販賣毒品,二人分工負責,由馬某聯系購買和出售毒品,被告人田玉來負責在出售毒品環節中接送毒品,并指使他人具體實施。被告人馬有文、馬清元受被告人田玉來的安排接運毒品,其行為均構成販賣、運輸毒品罪,三被告人均是本案的主犯。
法院同時認為,被告人鄭澤川、徐東雄、朱舜卿、朱堅輝販賣毒品,其行為均構成販賣毒品罪,被告人鄭澤川、朱舜卿、朱堅輝亦是本案的主犯。
被告人徐東雄受他人指使進行毒品犯罪,法院認定其為本案的從犯。被告人鄭澤川、徐東雄能提供重要線索,并協助公安機關破獲另一起毒品犯罪案,有立功表現,法院依法進行了從輕處罰。
宣判結束后,蘭州市中級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說,這起案件是該院多年來受理的一起最大的毒品案件,涉案犯罪人員較多,涉及廣東、云南、寧夏等省乃至境外,且毒品數量巨大,販運手段隱蔽。辦案中,審判人員親臨辦案地核對有關情節,排除案件疑點,依法審結了全案。(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