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專門用假身份證明辦理赴港定居手續的團伙栽倒后,莆田市檢察院從中發現了一條職務犯罪案件線索。經南平、三明檢察院立案偵查,一共查了包括出入境人員、公證處人員、松溪縣公安局原局長周某在內的9起職務犯罪案件,涉案人員有11人。日前,省高院終審,以受賄、濫用職權罪,判處周某13年有期徒刑,其他涉案10名被告人也已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
這條線索是如何發現的呢?2004年11月,莆田市公安機關報捕了一起涉嫌騙取出境證件案件。從卷宗材料上審查獲知,嫌犯許某先是把想要私渡去香港人員的戶口遷移到松溪、寧化等地,然后,用偽造的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香港父母的身份證明、香港律師的聲明書、在香港的財產證明等相關材料,通過松溪縣、寧化縣出入境管理科,以結婚、照顧父母、繼承遺產的名義,騙取《前往港澳通行證》,使33人成功定居香港。嫌犯許某向當事人每人收取30萬左右的費用,非法所得高達1000多萬元。
這個案子是破了,但辦案檢察官有點納悶:許某為何能如此頻繁地用相同手段順利地騙取到出境證件?
帶著這一疑問,辦案檢察官到看守所提審了許某,開始許某拒絕回答任何問題,但在大量的事實證據面前,許某道出是通過公安和公證部門內部工作人員,為33人異地非法辦理了出入境證件,“每辦一人給有關部門3000元或5000元手續費”。
承辦檢察官馬上將有關的證據材料送往省檢察院偵查監督處和反瀆局。省檢察院經研究決定,把這一重要線索移送南平、三明市檢察院進行偵查。
經查,周某此前曾擔任過浦城縣公安局局長、松溪縣公安局局長。周某在任松溪縣公安局局長期間,該局出入境科女科長馬某,在辦理手續過程中,與許某等來往密切并有亂收費等違法違紀行為,馬某被南平檢察機關以涉嫌賣出入境證件罪依法批捕。在檢察機關調查的過程中,發現馬某的違法違紀行為,都與周某有極大的牽連。
就在檢察機關準備進一步對周某隔離審查時,周某倉皇出逃。南平檢察機關遂在網上通緝懸賞捉拿。
為了長期躲避法律的制裁,周某更名改姓,他搞到一張假身份證,盤算著籌集錢款準備到合肥做生意。
2005年10月28日下午3時左右,周某持假身份證來到合肥市金大塘附近的某銀行網點,要求銀行工作人員為其辦理8萬余元現金的業務。
該網點工作人員發現周某所持身份證有假,便撥打了報警電話。合肥警方查明了周某的真實身份。據周某供述,10月27日,他看中了一家小旅館,準備盤下來經營,并談好了價格,沒想到這么快就栽在了昔日同行的手里。(作者:阮友直、蔡麗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