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中國音像協會北京聯絡站正式宣布,啟動北京的卡拉OK版權交費工作,并為首批12家KTV業主頒發了著作權使用證書。這意味著,這些卡拉OK經營者今后要為卡拉OK版權埋單了。同時中國音像協會也明確表示,這筆費用不會轉嫁于消費者。
中國音像協會北京聯絡站負責人介紹,收費計算時間從今年1月1日起,收費標準依據國家版權局發布的12元/天/包房,同時參考北京市的人均消費指數、人均可支配消費指數和人均文化娛樂消費指數等統計數據,對收費標準進行適當調整。為了鼓勵KTV業主支持這項工作,在一季度交納全年費用的KTV業主可享受8元/天/包房的優惠價格,但考慮到因為春節停業等原因,所以在五一前交費的KTV業主也將享受這一優惠價格。
據此前中國音像協會的主管單位國家版權局新聞發言人王自強解釋,12元/天/包房的收費標準是按照卡拉OK經營總額的一定比例計算后產生的。他稱,這個標準僅是收費的上限,在實際收費過程中,還可根據不同地區的差異,以及同一地區不同規模的經營對象適當調整。
中國音像協會負責人指出,卡拉OK經營者可以選擇交費或不交費,交費可以獲得著作權人的授權,使用作品;如果不交費,那就要停止侵權,不得使用沒有授權的歌曲。如果堅持使用,將由維權部門依法提出訴訟。
為了統一管理,中國音像協會設置了全國統一匯款賬戶、賬號,所有卡拉OK版權使用費均匯至這一賬戶。地方聯絡站將對卡拉OK經營者的匯款回執備案,確認到款10日之內給經營者頒發《卡拉OK經營行業著作權許可使用證書》。“這筆費用不會由聯絡站工作人員經手,更不允許工作人員直接向KTV伸手收費,聯絡站的職責在于宣傳及催促KTV業主交費。”但是這筆費用的具體分配方案,還沒有最后確定。(記者周逸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