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媽,我對不起你,我想跟你再說句話。”19歲的小艷抱著媽媽哭成一團,最后,眼淚未干的她被法警帶走,誰也沒有想到,這個不到20歲的姑娘,竟涉嫌協助組織賣淫罪,半年內協助其所在賓館讓婦女賣淫8600余次,收授嫖資百萬余元。
昨天上午9點,一名年輕的男子和3名女子被法警帶入法庭。被捕前,這4名犯罪嫌疑人曾是昆明市某酒店水療康體中心的工作人員,28歲的男子黃某任經理,3名女子中,年齡稍大的屈某任業務主管,其他兩個19歲的姑娘小艷和小娟任領班。
去年4月至10月間,黃某在負責經營管理酒店水療中心期間,以招聘按摩技師為名,招募、安排曹某等6余人次(另案處理)在水療中心從事賣淫活動,組織賣淫達8600余次,獲利人民幣100余萬元。在黃某的安排下,其他3名女子負責向顧客介紹包含賣淫色情按摩項目并協助管理賣淫女。黃某被控組織賣淫罪,其他3名女子被控協助組織賣淫罪。
具有中專文憑的小艷和小娟說:“我們為以前的行為感到后悔,我們剛剛畢業,工作很難找,就在水療中心謀到一個職位,由于缺乏社會經驗,也不懂得法律,才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希望法院給我一個重新做人的機會。”說完后,眼淚順著眼眶流了下來。
庭審從上午9點一直持續到下午2點,旁聽席上坐滿了公安干警和嫌犯家屬,中途沒有人離場。本案將改期宣判。(洪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