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今天(3月23日)透露,商家在銷售自行車時要開具四聯單,登記身份信息和車輛編碼等。
公安部稱,購銷實名制是自行車管理的重要制度之一。即自行車銷售商在出售自行車時,應當在四聯單的產品質量保證書上如實登記購車者的身份信息、車輛型號、編碼及發票號碼,同時給購車者開具正規發票。銷售四聯單中,一聯給購車人,一聯送有關部門報備,一聯留存,一聯寄回生產企業。實名制是建立自行車管理信息系統,強化日常管理的基礎性工作。在自行車購銷環節實行實名登記制度,目的在于為每輛自行車確定“所有權”。這樣做的好處有三個方面:一是銷贓、盜車人員不易把贓車銷出去。二是便于自行車丟失被盜后查破案件,依法查處違法犯罪人員;三是便于破案追回被盜車輛后及時返還失主。目前不少公安機關收繳的自行車因無標示而無法找到失主。
公安部稱,實行的實名制登記,與以前的打鋼印主要區別在于:一是自行車號碼是生產企業按照編碼規則事先軋制好的,而以前打鋼印是手工臨時敲制的;二是編號登記在自行車銷售環節即完成,減少了群眾以往買到車后再打鋼印、登記的麻煩;三是以前打鋼印一般收取車主5至10元,而將來實名登記不收取車主任何費用;四是購銷實名登記的號碼是唯一的。(記者王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