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名湖南籍男子發財心切,竟然想通過綁架來獲取不義之財。今年1月,這4名男子在廣西南寧綁架了一名9歲的男孩,并向男孩家長索要150萬元“贖金”,案發15天后被抓獲。13日,這4名男子被檢察機關批準逮捕。
2006年12月,湖南籍犯罪嫌疑人彭某、楊某等四人常在一起密謀策劃以綁架他人來“發財”。隨后,彭某出資購買了一輛藍色五菱面包車,并讓另外一名犯罪嫌疑人在武鳴縣香山大道租了一間民房為日后關押人質使用。
2007年1月26日7時40分左右,在南寧市江南區星光大道榮寶華商城入口處,這4名男子駕駛買來的五菱面包車,將正在上學路上的9歲男孩肖某強行抱上車,并將肖某帶至事先租好的民房內看管。
這一幕被路人看到并報警。接到報案后,南寧市公安局江南分局的民警及刑偵一大隊的民警立刻趕往現場進行調查。根據現場的調查,劫持肖某的面包車上有4個男子,目擊者記下了車牌號。經查,車牌是案發幾天前在南寧市北湖路失竊的一塊車牌。民警分析這是一起綁架案。
在肖某被綁架后的第7天,肖某的父母接到綁匪發來的手機短信,內容大概是:他們的兒子已經被綁架,要用150萬元贖回來,并再三重申,不準回撥電話,只能用手機短信息聯系,否則后果自負。之后的一個星期,肖某的父母不斷收到綁匪發來的短信,內容與第一次短信的內容大致相同。
辦案民警一邊讓受害人家屬用信息“穩”住綁匪,一邊進行大量的走訪排查。案發10余天后,民警得到一條線索,肖某被關在武鳴的一棟民房內。2月9日,民警將在民房內看守肖某的兩名犯罪嫌疑人抓獲,同一天,警方將住在南寧市某招待所的另外兩名犯罪嫌疑人抓獲。
2007年2月9日,這4名男子因涉嫌綁架罪被南寧市公安局刑事拘留,3月13日,檢察機關批準逮捕這4名男子。(記者王立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