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夜,家住上海市寶鋼六村的蔡先生剛夾起一塊香噴噴的紅燒肉放入口中,頓覺左側牙齦及上腭一陣劇烈疼痛,鮮血直流:“把嘴里的肉吐出來一看,里面竟然扎著一截針頭!”他認為,從肉攤上購買的這塊肉之前可能被人注過水。對此,攤主表示,賣給蔡先生肉時并未發現里面有斷針。他出示結算單向記者證明,當日批發購進的豬肉完全合格。
回憶起前夜的遭遇,蔡先生啼笑皆非,自嘲“中了獎”:“當天傍晚,我來到盤古路副食品商場的一個肉攤,購買了半公斤多的新鮮豬肉,請攤主把肉切成小塊。”當晚7時40分許,蔡先生將煮熟的肉盛入碗內,剛夾起一塊放進嘴里,便出現了本文開頭的一幕。
“當時幸好這口肉沒咽進喉嚨里,否則……”蔡先生從這根直徑1毫米左右、長2厘米的截斷針的外觀判斷,自己可能買到一塊注水肉。
3月14日上午,蔡先生來到買肉攤位告知對方這一情況時,攤主張先生卻幾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我當時為你親自切的肉,假如里面有斷針,那么刀早就卷刃了。再說,我批發的肉肯定是合格肉,結算單都是正規單位開具的”。他稱自己在商場設攤10年多,還第一次碰到這般蹊蹺事。
為證實自己的說法,攤主向記者出示了他持有的商品交易確認單。根據該單據顯示,3月12日攤主曾從軍工路的國泰市場內購入新鮮豬肉128.31公斤,單據上面還標有這批豬肉的檢疫證號。攤主承認,賣給蔡先生的那塊肉就屬于這次購入的。
盤古路副食品商場的一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當天攤主張先生批回肉后就將單據等相關證件登記并留下存檔,“這是商場的規定,”他表示,由于相關單據齊全,這塊肉應該不是“注水肉”。在獲悉蔡先生的遭遇后,商場經理朱先生趕到并主持買賣雙方調解,他告訴記者,張先生已經在商場設攤10多年,信譽良好,之前并沒有任何投訴。
見蔡先生因為吃自己賣出的肉受傷,攤主十分內疚:“不論怎么說,我總該為此負責。”經過雙方協商,他當場為蔡先生寫下了一紙“如蔡先生檢查后發現有問題由我負責”的書面承諾,并對其賠付了500元。
為了進一步確認這塊“問題豬肉”的來源,記者曾于3月14日中午趕到批發市場試圖找到供貨商劉某,遺憾的是劉某正在外地采購,一時無法聯系。當天下午,記者與出具結算單的上海國泰路綜合市場經營管理有限公司取得聯系。該公司總經理助理朱先生在了解有關情況后分析說,少部分豬在遇獸醫針劑注射時發生掙扎,可能會扭斷針頭而使斷針留在體內:“但可以肯定,蔡先生吃的不是‘注水肉’,針頭斷入豬的身體內也僅僅是偶然的特例”。
朱先生表示,由于這些豬肉都是從外地大批集體采購而來,無法具體追查哪個飼養人所養的哪頭豬出了問題:“盡管如此,我們仍會對受害者進行一定的賠償。”(記者趙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