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月11日電 民政部副部長李立國在今天發布會談到城市流浪乞討人員的救助管理工作時表示,民政部將通過完善救助管理的具體制度和辦法,并會同有關部門加強社會治安管理,來解決救助管理工作中面臨的利用乞討犯罪等問題。
李立國指出,在流浪乞討人員中有職業乞丐,有裹挾少年兒童的犯罪分子,有各種原因不肯接受救助的,也有騙取救助資金的這些個別現象和個別情況,針對這些問題需要民政部門通過完善管理制度,會同有關部門加強社會治安管理來解決。
李立國同時還介紹說,關于對流浪乞討人員加強主動救助工作,民政部門已經采取和要進一步落實好三個措施:首先是加強救助管理機構和設施建設。全國現在已經有1100多個救助管理站,130個流浪兒童救助保護中心,在“十一五”期間,依靠國家發改委的投資安排和地方政府的投入,民政部將進一步增加救助管理機構的建設布局,尤其是流浪兒童救助保護中心的建設布局,同時根據一些城市開展救助工作的成功經驗,在城市的繁華公共場所,在城市人流較多的街道和社區,設立救助管理分支機構和救助管理服務門點,以便更多的流浪乞討人員能夠及時地到救助機構和救助站點求助,也便于我們及時發現流浪乞討人員,并給予救助。
其次是進一步發展民間組織中的救助管理類服務機構。現在有些城市建立民辦非企業單位性質,或者是社團性質的對流浪乞討人員主動尋找、主動輸送到救助站的民辦服務機構,當然也有政府購買服務作支撐。這種民辦機構既有其特定職能,又有專業服務水準,將成為救助管理工作中的重要部分。
三是要進一步加強救助管理工作的宣傳,使人民群眾都了解和知道救助政策、救助地點、救助服務內容,以便流浪乞討人員更及時、更好地得到救助。(據中國網文字直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