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月10日電 據法制日報報道,烏魯木齊市中級人民法院日前開庭審理該市第65中學附屬小學門口惡性殺人案。犯罪嫌疑人阿不都哈力克·米吉提出庭受審。
法庭經審理查明,被告人阿不都哈力克·米吉提,38歲,為喀什伽師縣人,無業,暫住在烏市延安新村一區。事發之前一個月左右,阿不都哈力克·米吉提就已經買了一把長約70厘米的砍刀。據被告人在法庭交代,2006年12月20日13時30分左右,他用一條床單包著砍刀來到烏魯木齊市第65中學附屬小學校門前。當時小學生們剛放學正在穿越馬路,阿不都哈力克·米吉提拔出砍刀跑向師生亂砍,幾名小學生當時被砍躺倒在地,隨即他又揮刀砍傷該校教師馬瑞的頭部,后被路過現場的天山區兩名基層干部協力制服,民警趕到后將其抓獲。
阿不都哈力克·米吉提的暴行,當場造成1名學生死亡,1名老師和4名學生受傷,其中一名學生經搶救無效后死亡。死亡的學生一個9歲一個10歲。
庭審中,阿不都哈力克·米吉提辯稱,他并非故意傷害那些小學生,他的目的是要報復造成他家庭糾紛的老師,在行兇時,誤把馬瑞當成目標。
庭審結束后,阿不都哈力克·米吉提被帶離法庭。此案沒有當庭宣判,審判結果將在近日作出。(潘從武 、王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