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蘭州12月2日電(杜凱) 近日,蘭州市物價局對派出所辦理二代證收費進行了專項檢查,發現全市多收費500多萬元。
記者從蘭州市物價局獲悉,從今年11月1日到15日,蘭州市物價局組織執法人員,對全市派出所在辦理二代身份證時的收費情況進行了專項檢查。在為期半個月的檢查當中,各級價格執法人員共查處亂收費500萬元左右。物價局依法對存在亂收費的派出所進行了處罰,并責令部分派出所向市民退還多收的款項。
辦二代證48個派出所亂收費
據了解,蘭州市公安機關從今年5月份開始,在城區和人口較密集的66個派出所進行二代身份證換證工作,在執行換證收費標準時,部分派出所以加收打印照片費、化驗血型、資料費等為名,每證多收10元~16元,群眾反映強烈。根據群眾舉報,蘭州市在辦理二代身份證時,亂收費共涉及三縣四區48個派出所。
半個月查處亂收費500多萬
從今年11月1日到15日,蘭州市物價局組織執法人員對全市亂收費行為進行了專項檢查,城關區、西固區、七里河區共有33個派出所接受檢查。在所檢查的33個派出所中,有29個加收了10元的照片打印費,占87.88%,被查派出所應辦證人數約104萬人,已辦證約40萬人,約收照片打印費400萬元。加上其他派出所的多收款,約收450多萬元。其他三縣一區普查了轄區內的派出所,約有5萬多人被多收了10元錢,多收50萬元,使全市多收費達到500多萬元。城關區物價局對3家派出所罰款3000元;永登縣物價局沒收了4家派出所多收款2360元;榆中縣退還多收款1.622萬元;紅古區退還1622元。
重申20元收費為最終標準
據悉,早在2003年,《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居民身份證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確規定:“同意公安機關對申領、換領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的居民收取工本費每證20元,對丟失補領或損壞換領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的居民收取工本費40元”。2004年2月,省物價局、省財政廳轉發了此文。今年9月15日,省物價局和省財政廳發出的緊急通知進一步明確了此次換證的收費標準和要求,收費包括從人像采集到居民領到身份證的所有費用,20元為最終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