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1月17日電 據北京晚報報道,拿著MP3,從網絡上“DOWN”各種歌曲,已成為年輕一代的生活方式之一,但這種免費的午餐卻讓唱片業叫苦連天。今天上午,環球、華納、EMIGROUP等7家唱片公司狀告百度公司侵犯其歌曲網絡傳播權一案在北京市一中院審結,最終唱片公司索賠169萬元的訴訟請求被駁回。
雖然輸了官司,但唱片公司展開的維權行動意味著,網上“DOWN”歌曲的免費午餐,將越來越不好吃。7大唱片公司之所以會輸,關鍵在于他們告的是只向網民提供搜索引擎服務的百度公司,而不是那些真正提供了違法下載的網站。
根據7大唱片公司的描述,百度公司在網站上對陳慧琳演唱的《記事本》、李克勤演唱的《紅日》、張柏芝演唱的《星語心愿》、陳慧嫻演唱的《飄雪》、鄭秀文演唱的《值得》等137首歌曲提供給網民免費下載,而這137首歌曲都是7大唱片公司錄制的,信息網絡傳播權也分別歸屬于他們,因此要求百度公司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停止提供涉案歌曲的在線播放和下載服務,并賠償經濟損失和調查費用共計169萬元等。
但是,百度公司并未向網民提供真正的下載服務,而只是為網絡用戶提供全面有針對性的搜索結果,供用戶查詢和使用,百度公司并不知道其搜索到的東西是否侵權。就像法官所說,搜索引擎的出現和發展是互聯網發展的必然,目前,對搜索引擎的商業模式和功能設置均沒有明確的規范和限定。在搜索服務商對搜索結果無法控制和預見的前提下,由沒有判斷能力的搜索服務商承擔侵權責任,是缺乏法律依據的。
可以想像,當從網上下載歌曲成為習慣,傳統的唱片將銷量銳減。唱片公司輸了這場官司,并不意味著違法下載取得勝利,而是向其敲響了警鐘。對真正提供違法下載的網站,法院已經維護了唱片公司的權益。此前,某音樂網站因向公眾提供了陳慧琳等演唱的歌曲的下載服務,而被判侵權,并賠償經濟損失10萬元。(楊昌平)